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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讲 心路历程与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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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厌烦与兴奋

    二、妒忌与艳羡

    三、怀疑与信任

    四、理性与理智

    五、舆论与恐惧

    六、犯罪心理

    七、虐待倾向

    八、以善作恶

    一、厌烦与兴奋

    厌烦所起的作用,远远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我相信,它是在整个历史长河中起推进作用的一个巨大动力,今天更是如此。

    厌烦似乎是唯有人类才具有的一种情绪。被捕获的动物确实也会变得烦躁不安、上下踱步、张口打哈欠,但从性质上来说,我认为它们的体验是不可能同人类的厌烦类比的。大部分时间里它们是在警惕敌方、寻找食物,或是两者兼有,有时它们在求偶,有时在设法保持温暖。但是即使在它们不快活的时候,我想它们并没有觉得厌烦。可能类人猿在这方面以及其他不少方面同我们相似,但是我从来没和它们一起生活过,因此没有机会做这一实验。

    厌烦的基本要点之一是:把目前的状况同别的状况进行对比。厌烦的另一要点是:人的官能不能处于繁忙紧张状态。从企图危害你性命的敌人身边逃跑,我想这是使人难堪的,但这绝不是厌烦。一个人在被处死时是不会感到厌烦的,除非他有那种近乎超人的勇气。同样,没有人在做首次演说时会打呵欠,唯一的例外是已故的德文郡公爵,他却因此而受到贵族的尊敬。

    从根本上说来,厌烦是一种受到挫折的欲望,那些期望发生的事件本身并不一定是令人愉快的,它们只要使厌倦无聊的牺牲者知道这一天和别的一天有所不同就行。厌烦的反面,一言以蔽之,不是愉快,而是兴奋。

    追求兴奋的欲望深深扎根于人类的心灵之中,尤其是男性。我想,比起以后的各个时代来,这种欲望在狩猎时代更容易得到满足。狩猎是令人兴奋的,战争是令人兴奋的,求爱是令人兴奋的。一个野蛮人会在一个女人身边还睡着她的丈夫时设法和她通奸,尽管他知道,只要这个丈夫醒来自己只有死路一条。这种情境,我想是不会令人厌烦的。但是随着农业时代的来临,生活开始变得单调枯燥了。当然贵族例外,他们仍然处在而且一直停留在狩猎时代。

    我们听到过很多对机械生产劳动沉闷单调的抱怨,不过我想用旧的耕作方法从事农业劳动是最枯燥乏味的。真的,同大多数慈善家的观点相反,机器时代大大减少了整个世界的人们所感受到的厌烦的总量。在雇佣劳动者方面,工作时间里并不孤独,夜晚的时光可以在各种娱乐活动中消磨度过,而这在旧式的乡村里是根本不可能的。

    再看看中、下等阶级生活的变化吧。从前,晚饭过后,当妻子和女儿拾掇妥当后,一家人团团围坐,开始“大团圆”的欢乐时光。这就是说,一家之长去睡觉了,妻子忙着编织,女儿们宁愿自己要么死去,要么神游江巴克图。她们不许看书,不许离开屋子,因为当时流行的做法是,这个时候应该由父亲与她们说话,而这对一家人来说都应是一种快乐。要是运气好,她们最终也结了婚,于是便折磨自己的孩子,让孩子们的青年时代同自己所经历的一样沉闷无趣。要是运气不好,她们便做处女,最后当个老奶奶的侍女、仆佣————这种命运正像野蛮人施加于其牺牲者身上的命运一样可怕。

    在我们评判100年前的世界时,应该记住这一厌烦的重负,历史越往前移,厌烦的压力也就越重。

    试想一下中世纪农村冬天的单调生活吧。人们不会读书写字,天黑以后只有蜡烛给了他们些许光明,那堆柴火的烟雾弥漫了唯一的单间,室内依然寒冷透骨。外面的道路实际上根本不能通行,因此他们几乎见不到来自邻村的人。一定是这类厌烦产生了搜捕行巫者这种习俗。这后来成了冬天晚上唯一有点生气的活动。

    比起我们的祖先来,我们经历的厌烦要少得多,但是我们更害怕厌烦。我们开始知道,或者说是开始相信,厌烦不是人的自然命运的一部分,它可以通过对兴奋的积极强烈的追求而予以避免。

    姑娘们现在大多自己谋生,多半缘于此,她们能够在晚上去寻找兴奋刺激,去躲避她们的祖母那一辈当年不得不忍受的“大团圆”时光。现在人人都可住到城里去。在美国,那些买不起汽车的人,至少有了一辆摩托车,可以骑着去看电影。而且他们家里都有了收音机。年轻的男女们相见约会比起以前来方便多了,每一个家庭女佣可以期望一星期至少有一次兴奋的社交聚会,而这足以使18世纪英国小说家简·奥斯汀的小说《家玛》中的主人公期待不已了。

    随着社会地位的提高,对兴奋的追求也越来越强烈。那些有条件的人不停地从一处转向另一处,走到哪里,便把欢乐带到哪里,狂舞乱跳,饮酒作乐,但是出于某种原因,他们总希望到了新的地方会有更多的乐趣。

    那些不得不靠挣钱谋生的人,在劳动时间里只好忍受厌烦的折磨,而那些有足够的钱财以免受劳动之苦的人,便把完全摆脱厌烦的生活作为自己的理想。这是一种崇高的理想,像其他理想一样,比起那些理想主义者的假设来,那是更难获得的。与欢乐的前一天晚上比较起来,早晨总是令人厌烦的。人会有中年,甚至晚年。人至20岁时想到,到了30岁生命即将完结。我已经58岁了,不可能再持这种观点。

    或许把人的生命资本当作货币资本来花是不明智的。或许一定量的厌烦是生命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希望摆脱厌烦的愿望是很自然的。的确,各个民族只要有机会,都会显示这一愿望。当野蛮人第一次从白人那里尝到酒的滋味时,他们至少找到了一种摆脱单调枯燥生活的方法,因此,除非政府加以干预,他们便会喝得烂醉如泥。

    战争、屠杀,以及迫害等,都是企图摆脱厌烦的一种方式,甚至与邻居吵一架也要比无所事事好一些。因此,厌烦对道德家来说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因为在人类所犯的罪恶中,至少有一半是出于对厌烦的恐惧引起的。不过,我们不应该把厌烦完全看作是邪恶的。

    厌烦有两种,一种是产出型的,另一种是愚滞型的。产出型是由于缺乏毒品引起的,愚滞型则是由于缺少活动所引起的。

    我并不是说毒品对人的生活一点儿用处也没有。例如,有时候,一个明智的医生开的药方里就有鸦片,而且我想这种情况比禁烟主义者假设的要多得多。但是对毒品的迷醉与狂热,甚至为不加约束的本能冲动所控制,这是绝不应该的。而适用于解决吸毒问题的,在一定限度内,也适用于对付各种兴奋。一种过于充满兴奋的生活会使人精疲力竭,在这种生活里,人需要得到连续不断的强烈刺激,才能产生那种快乐的战栗狂喜。一个习惯于过度兴奋的人,就像一个对胡椒有着过分嗜好的人一样,到头来,对足以使任何人窒息的一定数量的胡椒,他甚至不能品尝出一丝味道来。要避免过度的兴奋,一定限度的厌烦是不可缺少的。过度的兴奋不仅有害健康,而且会削弱对各种快乐的欣赏能力。用兴奋代替广泛的机体满足,如同用机灵代替智慧,惊诧代替美感。

    我并不完全反对兴奋。一定量的兴奋是有益于身心的,但是,同一切事物一样,问题就在数量上。数量太少会引起人强烈的渴望,数量太多则会使人疲惫不堪。因此,要使生活幸福,一定程度的厌烦忍受力是必要的,这一点从小就应传授给年轻人。

    一切伟大的著作都有令人厌烦的章节,一切伟人的生活都有无聊乏味的时候。试想一下,一个现代的美国出版商,面对着刚刚摆到他面前的《旧约全书》手稿,不难想象他会发表出什么评论来,比方说《创世纪》吧————“我的天,先生”,他会这么说,“这一章太不够味儿了,面对那么一长串人名,而且你几乎没作什么介绍,可别指望我们的读者会产生什么兴趣。你的故事嘛,我承认,开头还不错,所以起先我的印象还相当好,不过你真是想把一切统统倒给读者。把要点留下来,水分给我挤掉,篇幅好好削一削,再把手稿带来给我看看”。

    现代的出版商是会这么说的,因为他知道当代的读者对厌烦的恐惧。还有孔子的《论语》、伊斯兰教的《古兰经》、马克思的《资本论》,以及所有那些被证明是畅销书的圣贤之书,他都会持这么一种看法。不只圣贤之书是这样,所有那些精彩的小说也都有令人乏味的章节。要是一本小说从头至尾每一页都是扣人心弦的话,那它肯定不是一部伟大的作品。那些伟人们的生平,除了某些辉煌的时刻以外,也并不总是那么绚丽夺目的。

    苏格拉底可以时而出席一场宴会,在喝下去的毒酒开始发作前,他也一定会从自己的高谈阔论中得到相当的满足,但是他一生中,大半时间还是静悄悄地和凶悍泼辣的妻子黏西比一起生活,下午出去散散步,或许在路上遇见几个朋友。据说康德在其一生中,从未离开柯尼斯堡10英里远。达尔文呢,在周游世界以后,余生就是在他自己家里度过的。马克思则掀动了几次革命,尔后在不列颠博物馆度过了他的一生。

    总之,可以发现,伟人们的特征之一就是平静安逸地生活,他们追求的快乐,并不是那种在外人看来兴奋激动的快乐。不通过坚持不懈的劳动不可能取得伟大成就,这种劳动如此艰苦,如此使人全神贯注,使人不再有精力去参加那些更劳心劳力的娱乐活动,唯一的例外是加入假日里恢复体力消除疲劳的活动。

    对或多或少有些单调的生活的忍受能力,应该从儿童期就开始培养。现代的父母在这方面是有相当责任的,他们给孩子提供了过多消极的娱乐活动,诸如电影、戏剧、味美的食物等。他们没有意识到,对孩子来说,除了某些很少的例外,过着日复一日相同生活的重要性。孩子们需要的快乐,主要应该由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创造,从自己生活的环境中去获得。

    那种一方面令人兴奋,一方面又不需付出体力代价的快乐活动,诸如看戏等,应该尽量减少为好。这种兴奋究其本质而言犹如毒品,兴奋越多,追求兴奋的欲望也就越强烈,但在兴奋期间身体的消极被动状态则是违反人的本能的。

    一个小孩就像一株植物一样,让他不受干扰、在同一块土地上生长时才发育得最好。太多的旅行,太多的形形色色的感觉印象对青少年并没有好处,会使得他们长大以后缺乏忍受寂寞生活的能力,而唯有寂寞才能使人有所创造。

    我不是说寂寞生活本身有什么长处,我只是说,某些美好的事物只有在伴以一定程度的单调时才有可能获得。

    一个孩子或青年,在他具有某一严肃的创造性目标时,他就会甘于忍受巨大的厌烦,他发现这是走向成功所必需的。但是如果一个孩子过的是放荡享乐的生活,那他的头脑就不会自然产生这类创造性目标,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头脑里想的总是下一个快活享乐,而不是距离尚为遥远的成功。

    基于以上理由,一代不能忍受厌烦的人将是不成气候的人。这样的一代人适当地与缓慢的自然发展过程分离开来,在他们身上任何一种生命的冲动都渐渐消亡,犹如花瓶中被折断的花儿一样凋谢枯萎。

    我并不喜欢用玄乎隐秘的语言,但是这里如果我不用听上去有些诗意的而不是科学的语言,我就不知道怎么来表达我要说的意思。不管我们怎么认为,我们总是大地的生物,我们的生命就是大地生命的一部分,就像动植物一样,我们也从它身上汲取营养。大地生命的节奏是缓慢的,对它来说,秋天和冬天同春天和夏天一样重要,休憩和运动一样重要。对儿童来说,比成人更为重要的是,同地球生命的潮涨潮落保持某种联系。通过无数世代,人的躯体已经适应了这种节奏,基督教在复活节里也体现了这一点。

    我见过一个两岁的孩子,他一直生活在伦敦。有一回,他第一次被带到葱绿的乡间去散步,时间是冬天,一切都湿漉漉,道路泥泞难行。在成人眼中并没有什么可引人注目的,但是在孩童的眼里却闪现出奇异欣喜的光彩,他在潮湿的土地上跪了下去,把脸埋到青草里,嘴中发出快乐高兴的咿呀叫声。他所体验到的那种欢乐是原始的、质朴的,又是广泛的。那种得到满足的机体的需要如此的强烈。这种需要得不到满足的人,很少是精神完全健全的。

    有许多快乐,我们拿赌博作为一个例子吧,它本身没有和大地的联系因素。这一类快乐一旦停止下来,就会使人感觉无聊不满,渴望着什么,却又不知道自己究竟要什么。这种快乐带给我们的是不能称作幸福的。另外,那些把我们和大地的生命联结起来的快乐里,则有着使人得到极大满足的东西。在它们停止以后,它们带来的幸福依然存在,尽管其强烈程度比起那些更令人兴奋的放荡胡闹来要低些。这中间的区分差别,可以从最简单的到最文明的长长一串行业。我刚才提到的两岁幼儿便显示了他与大地的生命融为一体的最原始的形式。但是在高一级的形式上,同样的情况则可以见诸诗歌。

    使得莎士比亚的抒情诗如此卓越感人的,便是因为诗中充满了使两岁的幼儿拥抱草地的同样一种欢乐。请读一下英国诗人雪莱的诗《致云雀》中的第一句“听,听,云雀”或是“来到金黄的沙滩上”,你会发现,那两岁的孩子只能以口齿不清的叫喊显示出来的感情,在这些诗里以更为文明的形式表现了出来。

    或者,我们再来看看爱情和纯粹的性爱之间的差别。爱情是这样一种体验,它使我们整个身心得到复苏和新生,恰像植物在久旱之后感受雨露滋润一样。但是没有爱情的性交全然不属于这种情况。在瞬间的肉体快感过去之后,随之而来的是疲惫、厌恶,以及生命的空虚这类意识。爱情是大地生命的一部分,没有爱情的性爱却不属于此。

    当代的城市人所遭受的那样一种厌烦,是与他们同大地生命的分离密切相关的。这种分离使得生活变得灼热、无聊而又干枯,犹如沙漠之中的朝圣远行。在那些富裕有钱、可以自己选择生活方式的人中,他们所遭受的那种特别难以忍受的厌烦,正像它看上去显得很荒谬一样,是由于他们对厌烦的恐惧而产生的。在逃避产出型的厌烦时,他们成了另一种更为严重的厌烦的牺牲品。

    幸福的生活在很大程度上必定是一种宁静安逸的生活,因为只有在宁静的气氛中,真正的快乐幸福才能得以存在。

    二、妒忌与艳羡

    除了忧虑之外,使人不幸福的主要的潜在原因之一,或许就是妒忌了。我觉得妒忌是人类最普遍、最根深蒂固的感情之一。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到,儿童还不满1岁就有了这种心理,因此每一个教育工作者必须极为慎重地对待这一问题。

    对一个幼儿冷落,而对另一个幼儿表示出一点点的偏爱,这即刻就会被前一个幼儿观察到并引起憎恨。一个家庭里如果有几个孩子,那就必须对每个孩子都绝对公正,不偏不倚,而且始终如一。但是儿童在表露自己的妒忌和猜忌情感方面,比成年人稍稍公开一些。这种情绪实际上在成人中一样普遍。就以我家的女佣为例吧,我记得我们曾有一个女佣,因为怀了孕,我们便让她别去提重物了,这么一来,立刻便有所反应:哪一个女佣都不愿去提重物,结果需要去提重物时,都得我们自己动手。

    妒忌是民主的基础。赫拉克利特曾经声称,希腊城市以弗所的公民们都该被吊死,因为他们说过:“我们当中谁都不许出人头地。”可以肯定,希腊城邦国家的民主运动,几乎完全是由这种热情所激起的。现代民主的兴起也是这样。确实有那么一种理想主义理论,认为民主制度是最好的政府形式。我个人也认为这种理论是正确的。但是在实际的政治活动中,理想主义的理论并不足以产生巨大的变革,而当巨大变革发生时,那些为之辩护的理论一直是热情的伪装形式。那种给予民主理论推动力的热情,无疑就是妒忌的热情。

    试读一下18世纪曾参加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在雅各宾政变期间被捕并被处决的罗兰夫人的回忆录吧,她常常以忠于人民的高贵妇人的形象出现。你会发现,使她成为强烈的民主分子的是这么一种切身的体验:有一次她去访问一座贵族别墅时,却被带到了仆人的房里。

    在一般的体面妇女中,妒忌起着相当大的作用。如果你乘坐地铁,一位衣着入时的女人正巧沿着车厢走过,这时你看看旁边那些女人的神色吧。你会看见,每一个女人,或许除了那几个穿着更为时髦的以外,都会带着恶意的眼光看她,会绞尽脑汁去贬损她。对传播流言蜚语的爱好就是这种普遍的恶意的表现:只要是关于别的女人的坏话,即便没有丝毫根据,也会马上被人相信。

    一种高尚的伦理道德也起了同样的作用:那些有可能作恶来违反此道德的人受到妒忌,并且对他的罪恶进行惩罚被认为是有道德的,这一特别的美德本身就是一种酬劳和奖励。

    然而,同样的情况在男人身上也时有所见,不同之处在于,女人把其他一切女人都看作自己的竞争对手,而男人一般只对与自己同行业的人有这种情感。你是否曾经冒失地在一位艺术家面前称赞另一位艺术家?你有没有在一位政治家面前称赞同一党派的另一位政治家?你有没有向一位埃及学家夸奖另一位埃及学家?如果你这么做过,那么十有八九,你会引起那种猜忌的心理的爆发。

    在17世纪德国自然科学家、数学家、哲学家莱布尼茨和17世纪荷兰数学家、天文学家、物理学家惠更斯的通信中,有好几封信对传闻牛顿患精神病一事表示悲叹。他们互相这么写道:“无与伦比的天才牛顿先生竟然因为理智的丧失而变得糊涂起来,岂不有点可悲?”这两位颇有名望的学者,在一封接一封的来往信件中,显然是带着幸灾乐祸的情绪掉下几滴眼泪的。事实上,他们假意悲叹的事情并没有发生,只不过是牛顿的几个古怪的行为引起了这样一些谣言和猜测。

    在普通的人性特点中,妒忌是最为可叹可悲的。不仅妒忌者希望别人遭受不幸,只要不受惩罚并付之于行动,而且他自己也因为妒忌而受到不幸。他不是从自己拥有的一切里汲取快乐,而是从他人拥有的东西中汲取痛苦。只要他能够,就设法去剥夺他人的优点长处,这在他看来如此值得去干,犹如自己得到了这些优点长处。如果任这种“热情”肆意泛滥,那么它对任何美德,甚至对最有用的特殊技巧的发挥都是致命伤害。

    为什么一个医生该坐着汽车去看病人,而一个工人只能走着去上班?为什么科学研究者可以坐在温暖的房间里度过时光,而别人却要受着大自然的日晒雨淋?为什么一个掌握具有重大价值的非凡才能的人,就可以免去他日常繁杂的家务劳动?对这类问题,妒忌并没有提供答案。

    不过,幸好人性中有一种有价值的热情,即羡慕的情绪。无论谁要增进人的幸福,就必须增进羡慕情绪,减少妒忌情绪。

    有什么方法可以治好妒忌呢?对圣人来说,可以用无私精神来治疗,尽管在圣人身上,对其他圣人表示出妒忌也不是不可能的。我怀疑1世纪初基督教隐修士圣西门·斯提莱特创立了一种奇特的苦修方式,在特拉尼撒筑一高柱,居其顶端思念上帝历时约30年,后人称其为“柱头修士”,当他要是知道另有一个圣人在一条更窄的柱头上站立时间更为长久时,他是否会觉得很愉快。不过,我们不去说圣人吧,对于普通人来说,治疗妒忌的唯一方法即在于幸福,但困难也正在于:妒忌本身就是幸福的一大障碍。

    我认为人在童年时代遭遇的不幸大大刺激了妒忌心的形成,一个孩子发现自己的兄弟姐妹受到宠爱,便形成了妒忌的习惯,待他走上社会,他就去寻找那些把自己作为牺牲对象的不公正现象,只要这类现象一发生,他就立即察觉到,如果没有,他也会想象出它们的存在来。这种人必然是不幸福的,而且为朋友们所讨嫌,因为他们不可能一直记住去避免做出那种被假想的怠慢行为来。开始时他认为没有人喜欢自己,到后来他以自己的行为使自己所相信的东西变成真的了。

    儿童时代的另一个不幸是:孩子虽有父母但得不到父母情感,这也会产生同样的结果。

    虽然自己家里没有受到过分宠爱的兄弟姐妹,但小孩会发现别人家的孩子比自己受到父母更多的爱。这会引起他仇恨别的孩子,仇恨自己的父母。长大以后,他便会认为自己成了《圣经》中亚伯拉罕的庶子、被遗弃的以实玛利。

    有几种幸福是人天生应得的权利,要是剥夺了这些幸福,人几乎必然变得乖戾易怒。

    但是妒忌者可能会这么说:“告诉我幸福是治愈妒忌的疗法又有何用?只要我继续有妒忌心,我就不会找到幸福,而你们还告诉我,在我找到幸福之前,我是不会抛弃妒忌意识的。”但是实际生活并不是这样符合逻辑的。只要认识到自己身上妒忌情绪产生的原因,就是在治疗的道路上前进了一大步。

    根据比较来思考的习惯,是一个致命的缺点。当任何快乐的事情发生时,都应该尽情去享受,而不要停下来去这么想:同别人可能会遇到的事情比较起来,自己的事儿并不怎么叫人快乐。“是呀”,妒忌者说道,“今天天气很好,春天来到了,鸟儿在歌唱,鲜花在开放,但是我知道,西西里的春天要比这儿美丽一千倍,赫利孔山丛林里的鸟儿唱得更动听,沙伦的玫瑰比我家花园里的玫瑰更鲜艳。”当他这么去想时,太阳失去了光芒,鸟儿的歌唱变成了无意义的鸣叫,鲜花似乎都不值得一看。

    他对生活中其他方面的快乐也都采取同样的态度。“是的”,他会对自己说,“我心中的姑娘是可爱的,我爱她,她也爱我,可是希巴女王一定绝艳美丽得多!哎,要是我有所罗门那样的机会该多好啊!”所有这类比较都是毫无意义的、愚蠢的!无论是把希巴女王还是隔壁邻居当作我们不满的原因,两者都是无益的。

    对贤人而言,并不因为别人拥有我所没有的,我自己拥有的东西就不值得享受了。实际上,妒忌既是道德上的又是理智上的一种缺陷,它永远看不见事物本身,只看见事物之间的关系。比方说,我挣的工资已经足够花了,我本应感到满足,不过我听说另外有个人,我知道他一点都不比我高明到哪里,而挣的工资却是我的两倍,如果我是个妒忌心很重的人,刹那间我对自己拥有的东西的满足感便消失了,我开始为一种不公正感所左右。

    治疗这一切的有效办法是心理修养,培养不去想无益的事情的习惯。说到底,又有什么比幸福更值得妒忌?要是我能治好自己的妒忌心,我就会得到幸福,就会为人所妒忌了。那个工资是我两倍的人,必定会受到这种思想的折磨,想到另外有人挣的工资是他的两倍,如此等等。要是你渴望荣耀,你可能会妒忌拿破仑。但是拿破仑妒忌恺撒,恺撒妒忌亚历山大大帝,而亚历山大,我敢说,则妒忌实际并无其人的海格力斯。

    因此,仅仅通过成功并不能摆脱妒忌心,在历史上或传说中总会有人比你取得更大的成就。你可以通过享受自己得到的快乐,通过去做自己要完成的事,通过避免和自己想象中的、可能是相当不真实的、所谓比自己更幸运的人去作比较,以此来摆脱和消除妒忌心。

    不必要的谦虚和妒忌大有关系。谦虚被认为是一种美德,但是就我看来,我很怀疑谦虚更为极端的形式是否值得这样去看。羞怯的人需要别人的一再安抚和保证,而且常常不敢接受他们本来有能力去完成的任务。羞怯的人认为自己比不上那些与自己经常相处交往的人。因此,他们尤其容易产生妒忌心,并由妒忌心导致不幸和敌意。就我来说,我认为抚养一个孩子,让他认识到自己是个好孩子很重要。

    我不相信哪一只孔雀会去妒忌另一只孔雀的羽尾,因为每一只孔雀都认为自己的羽尾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在每只孔雀认为自己比其他伙伴更美丽时,就没有这种压抑的必要了。每一只孔雀都想在这一竞争中赢得第一名,而且因为每只雄孔雀都尊重自己的雌孔雀,所以都认为自己取得了这样的成绩。

    妒忌当然是与竞争紧紧连在一起的。我们对自己认为不可企及的福运是不会去妒忌的。在社会等级森严的时代,最下等的阶级不会去妒忌上层阶级,因为穷富之间的界限被认为是由上帝规定的。乞丐不会去妒忌百万富翁,尽管他们会妒忌那些运道稍微好些的乞丐。

    现代世界中社会地位的不稳定,以及民主和社会主义平等学说等,大大扩展了妒忌的范围。从现在来看,这是一种邪恶,但是为了达到一种更为公平的社会制度,这种邪恶暂且必须忍受。当对不平等进行理性的思考时,除非它们是基于成绩优点之上,否则便被视为不公平。一旦它们被视为不公平,除了把这种不公平消除,对由此而引起的妒忌是没有其他解决办法的。因此我们的时代是一个妒忌心起着奇特作用的时代。穷人妒忌富人,穷国妒忌富国,女人妒忌男人,守贞操的女人妒忌虽然不守贞操,但未因此而受到惩罚的女人。

    一方面,妒忌确是导致不同国家、民族、阶级,不同性别之间公正关系的主要推动力;另一方面,同样确定的是,这样一种作为妒忌结果的公正很可能是一种最坏的公正,这种公正与其说增加了不幸者的快乐,不如说是减少了幸运者的欢乐。在个人生活中起着破坏作用的热情,在公共生活中起着同样的作用。因此,别以为从妒忌这样的邪恶中会产生出好的结果来。那些出于理想主义的原因,希望我们的社会制度发生巨大变革、社会正义得以伸张的人,应该去寻求其他的力量而不是以妒忌心来促成这些变革的发生。

    所有的坏事情都是互相关联的,其中任何一个都可能成为另一个的原因,疲劳尤其是常常引起妒忌心的一个原因。当一个人对自己要去做的事感到力不从心时,他便产生一种普遍的不满情绪,这种情绪便极可能以对那些工作较为轻松的人产生妒忌的形式出现。

    因此,减少妒忌心的方法之一是减少人的疲劳。但最主要的是,要去寻得一个能使自己的本能得到满足的生活。纯粹是职业性的妒忌,多有性方面的原因。一个在婚姻或子女抚养方面颇为幸福的人,是不怎么会因为别人更有钱、事业上更成功而去妒忌的,只要他自己有足够的钱,能够以自己认为合适的方式抚养孩子就行了。

    人的幸福究其实质而言是很简单的,简单到连那些老于世故的人都不能承认自己究竟缺少些什么。我们前面讨论到的,对每一个衣着入时的女人产生妒忌心的女人,可以肯定她们在生活中并不幸福。在西方各国,尤其在妇女中,生活幸福的人是很少的。在这一方面,文明似乎走上了歧途。要减少妒忌心理,必须找出能弥补这种状况的办法来,要是找不到这样的办法,那么我们的文明就会处于由仇恨走向毁灭的危险之中。

    从前,人们只妒忌自己的邻居,他们对其他的人几乎一无所知。现在通过教育和新闻传播等间接手段,他们对人类社会各等级的人也有了相当的了解,尽管其中的那些人,他们可能一个都不认识。通过电影,他们了解了富人是怎么生活的;通过报纸,他们知道了别的民族或国家的种种弱点;通过宣传,他们了解到与自己肤色不同的种族人们的凶残行为:黄种人仇恨白人,白人憎恨黑人等。你或许会说,这一切仇恨都是由宣传煽动起来的,但是这种解释只说到问题的表面。

    为什么宣传在激起人们的仇恨时比激发人们的友好感情更易成功?原因很清楚,现代文明造就的人的心灵更趋向于仇恨而不是友谊。它之所以趋向于仇恨,是因为它感到不满,因为它深深地、或许甚至是无意识中感到自己失去了人生的意义,感到是别人而不是我们自己得到了大自然给予人的欢乐。现代人的生活中享受到的快乐,总起来肯定要比原始社会时多得多,所以人们对可能得到的快乐的追求意识也就更为强烈了。

    无论你何时带孩子到动物园去,都会发现类人猿的眼睛里,在它们没有表演体操动作或是嗑坚果时,会显出一种奇特的紧张、悲哀。我们几乎可以想象,它们感到自己本来应该成为人的,但是没能发现如何成为人的秘密。在进化的道路上它们迷失了方向,它们的堂弟妹赶了上去,它们自己却落到了后边。

    与这种紧张、烦恼同样的情绪,似乎进入了文明人的灵魂。他知道还有比自己更优越的事物,而且几乎就在自己的掌握中,但是他不知道到哪里去寻找,或是怎样去发现它。绝望之中,他向自己的同伴发起怒来,但是同伴和他一样感到失落和不幸。我们已经达到进化史上的又一个阶段,但这还不是最后的阶段。我们必须迅速穿越过去,否则,大多数人就会在路上死去,其他人则会在怀疑和恐惧中迷失方向。

    因此尽管妒忌是邪恶的,其作用也是可怕的,但它并不完全是个魔鬼。它一方面是英雄式的痛苦的表现,另一方面是在茫茫黑夜中跋涉者的痛苦,他们或许是在走向更好的安憩之处,或许只是走向死亡和毁灭。在这绝望之中要找到一条正确道路,文明人必须像开阔自己的视野一样开阔自己的心胸。人类必须学会超越自我,并且通过这样做来获得人的自由。

    三、怀疑与信任

    出于对读者的考虑,我想提出一种恐怕在表面上看来甚为荒谬的和破坏性的理论。这种理论就是:当我们找不到任何理由能说明某个命题是真的时,要相信它就不会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当然,应该承认,如果这样的看法为人们所普遍接受,那就将改变我们整个的社会生活和政治制度。如果我们的社会生活和政治制度时下都是完美无缺的,那么这种理论就必然与之相抵触。我知道更为严重的是,它会使那些机敏的人、作家、主教以及那些依靠命运多舛者的苦盼苦望为生的人减少收入。所以,我的意见不免要遭到种种诘难。尽管如此,但我认为能够给我的表面上荒谬的见解找出证据并公之于众。

    我要为自己做些辩解,免得人们认为我好走极端。我是一个英国辉格党人,具有英国人的调和折中的性格。曾有一个关于希腊哲学家、怀疑主义创始人毕洛的故事。他认为我们永远没有充分的理由断言某一种行为方式会比另一种更聪明。在他年轻时,有一天下午他外出散步,看见他的哲学老师(毕洛曾师从于他)正掉进了一条灌水渠里,水没头顶而无法出来。毕洛盯着他的老师看了好一会儿,却继续散步,因为他觉得找不到充分的理由去认为救了他的老师便是做了一件有益的事。后来,一些不那么相信怀疑主义的人将那位哲学教师救了上来,并责备毕洛太无情了。然而,这位老师由于忠实于自己的怀疑原则,却称赞毕洛言行一致。我主张的并不是毕洛那种过头的怀疑主义,因为我即便不在理论上,也在实际上和普通人一样相信常识。我还准备认可科学上所有已经确定的成果,不在于认为它们是必定正确的,而在于它们有可能为理性行为提供根据。如果有人宣称某时某刻有月食,我认为那就值得留心观察它是否会发生。然而毕洛就不会这样想。基于此,我认为我主张采取一种中间立场是正确的。

    对于许多事情,研究它们的人的看法是一致的,上面提到的月食发生的时间就是一个例子,也还有许多事情则情况相反。即使专家们的意见都一致了,他们也还可能会搞错。20年前,爱因斯坦关于在引力作用下光的折射率的观点为所有专家所否定,但它却被证明是正确的。然而,无论怎么说,在专家们意见一致的情况下,他们的观点比与其相反的观点更有可能被非专家的人当作正确的观点所接受。我主张的怀疑主义总的来说只是下列三点:①当专家们意见一致时,与其相反的意见依旧具有不确定性;②当专家们意见不一致时,非专家的人不能认为哪一种意见具有确定性;③当所有专家都认为一种肯定的意见缺乏充分的理由时,一般人还可以暂不做出自己的判断。

    这些命题看来好像是很温和的,然而,如果人们都接受了,那将使人类的生活发生空前的变革。

    人们的意见都包括在这三种类型之中。当某个意见具有理论根据时,人们往往乐于把这些根据提出来并期待它们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并不是感情用事地坚持自己的意见,相反,他们心平气和地坚持意见并冷静地陈述他们的理由。那些因一时的感情冲动而坚持的意见,常常缺乏充分的理由。事实上,情感是一种尺度。它用来衡量一个人是否具有以理服人的能力。政治观点以及宗教观点几乎总具有情感的色彩。除中国之外,每个人必须在政治以及宗教方面持有坚定的观点,否则便被视为可怜虫。所以人们憎恨怀疑论者,远甚于憎恨同自己意见相悖的具有强烈激情的拥护者。人们认为,对实际生活的要求需要对这类问题持某种意见,而且假如我们变得稍稍理性些的话,社会的存在将成为不可能。然而我的意见正好相反,我将努力说清楚为什么我有此想法。

    以1920年后的失业问题为例:一派意见认为,这是由于工会捣乱所致;另一派意见认为,这是由于欧洲大陆上的混乱造成的;第三派意见在承认上述两种原因起了一些作用的同时,将问题主要归咎于英国银行力图提高英镑币值的政策。据我所知,在第三派中包括大多数专家,而不是其他什么人。政治家是不会对无助于党派之争的观点感兴趣的,而一般人则倾向于把不幸归咎于他们敌人的种种阴谋诡计。因此,人们往往支持或反对一些与他们不相干的政策。而少数有理性的人的话却不为人们倾听,因为他们不迁就任何人的感情。如果他们要争取同盟者,就必须说服人,使其相信英国银行是很坏的。如果想争取工党,就必须指出英国银行的总裁们是工联主义的敌人;如果想争取伦敦的主教,就必须指出英国银行的总裁们是“不道德的”。这样,人们才会跟着认为银行关于货币的观点是错误的。

    现在我要大着胆子提出一个一般人以为难以用冷静的头脑去讨论的问题,这就是婚姻的习俗问题。大多数人都认为除了本国的以外,其他的一切婚姻习俗都是不道德的。而一些人之所以要反对这种观点,是因为要替他们的放荡生活作辩护。在印度,寡妇的再婚在传统上被看作是一件十分可怕而不可思议的事情。在信仰天主教的国家里,离婚被认为是邪恶的,然而夫妇间的某些不忠却受到宽容,至少在男人方面是这样。在美国,离婚并不难,但一夫一妻制之外的男女关系却受到最严厉的谴责。伊斯兰教徒相信一夫多妻制,而我们认为这是堕落。人们以极端热忱的态度坚持着各自的看法,并对违背它的人施以无情的讨伐。然而在任何一个国家却没有一个人做出哪怕是极小的尝试,表明他自己国家的习俗比起别的国家的习俗更有益于人类的幸福。

    当我们翻开任何一部关于这个问题的科学论著,例如斯特马克的《人类婚姻史》,我们便会感到置身于一种同流行的成见完全不同的气氛之中。我们会发现存在各种各样的习俗,其中有很多我们会认为是违背人类本性的。我们认为我们可以将一夫一妻制理解为是男人强加于女人身上的一种习俗,但对于西藏流行的一妻多夫习俗,我们又该怎么说呢?去西藏旅行的人回来告诉我们,那里的家庭生活至少像我们欧洲家庭生活一样的和睦。稍稍阅读这方面的材料,肯定会使任何一个毫无偏见的人很快变成十足的怀疑主义者,因为看来没有什么证据能使我们说:这种婚姻习俗比那种婚姻习俗更好或更坏。几乎所有的习俗都包含着对当地道德习惯触犯者的不可容忍和残酷惩罚,除此之外,它们没有任何共同之处。看来,道德上的罪恶是地域性的。按照这个看法,只要向前再走一步就会得出结论说:“罪恶”的概念是虚幻的,因此按照习俗所进行的残酷惩罚也是不必要的。正是这个结论使许多人不高兴,因为自以为带着善意的良心强加于人正是道德家高兴做的事,这就是为什么他们要虚构出地狱来的原因。

    在狂热地信仰一些令人质疑的事物方面,民族主义当然也是一个极端的例子。我想可以确定无疑地说,如果现在要写一部有关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历史,每个有科学态度的历史学家都要做出许多客观陈述。然而如果这发生在战争期间,他一定会被送进交战国任何一方的监狱中去。在平时说出这种情况只不过被看作是一种莽撞行为,而在战时,这就是犯罪。世界上出现的种种含有极端信仰而又相互对立的社会制度,其虚伪性可由下列事实得到证明,那就是只有那些都具有民族偏见的人才去相信这些制度。而如果以理性去考察那些制度,就如同以理性去考察宗教信条一样,都被视为邪恶。当人们被问道为什么在这个问题上抱怀疑主义算是罪恶时,唯一的答复就是:神话能帮助我们打胜仗,所以一个有理性的民族只能被人杀,而不去杀人。靠大量诋毁外国人以保全自己是可耻的,据我所知这个观点,除了公谊会教徒之外,至今在职业的道德家中还没有发现任何支持者。如果有人说一个理性的民族将能找到完全避免战争的良方,那么,他将以受到辱骂作为回报。

    理性的怀疑主义传播开来将会产生什么结果呢?人类的事情源于情感,情感产生出伴随的神话系统。一个遭受了某种侮辱的人会臆想一种说法,说他是英国国王,而且对他未能因这种崇高地位而领受应得的尊敬编造出种种巧妙的解释。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幻想并不能得到他的亲朋好友的同情,相反地,他们却把他关了起来。然而如果此人不是说有关自己的什么了不起的事,而是说到他的国家、他的阶级或他的主义如何伟大,那他就会赢得一大群附和者,甚至因此而成为政治或宗教领袖;即使在公正的局外人看来,他的观点就如同在疯人院发现的那些夸大狂所说的话一样荒诞。一种团体的疯狂性就是这样产生的,它遵循着和个人的疯狂性一样的规律。人们都知道,同一个自认为是英国国王的人争论是危险的,但当他被隔离起来后,也就被压服了。当整个国家陷入一种幻想时,如果它的自负受到非难,它的愤怒无异于一个发疯的人,此时除了战争之外就无法使它屈服于理性之下。

    智力因素在人类行为中究竟起什么作用?这在心理学家中有着许多不同的看法。最明显的是下列两个问题:①信仰作为人类行为的起因,究竟有多大作用?②信仰在多大程度上是从逻辑充分的证据中推演出来的?或者说在多大程度上人们能够作这样的推演?对于上述两个问题,心理学家们有一个一致的做法,即尽少地提及智力因素,甚至比一般人提到的还要少。但在这个大范围内,却在程度上有很大差别。现在让我们依次就这两个问题讨论一下。

    (1)信仰作为人类行为的起因,究竟有多大作用?我们不从理论上讨论这个问题,以我们以一个凡人的普通一天来作例子。他早晨起床,这多半是由于习惯的作用,而不是任何信仰干预的结果。他吃早饭、赶火车、读报纸、上班,所有这一切也都是依习惯行事,这是由于在过去他形成了这些习惯。但在职业的选择上,至少信仰起着一定的作用,当时,他可能相信他选择的职业是符合他的意愿的。在大多数人那里,信仰对于职业的最初选择是起着一定作用的,而且在此后因这种选择而发生的一切也都受其影响。

    在工作中,如果他只是一个一般的工作人员,那么他就可以继续依照习惯从事,无须有主动的意志,也无须信仰的明显干预。但这是一种错误的看法,因为这些法则只是他的习惯,就如同打网球的人要遵守规则一样。它们是年轻时候学到的,不是来自同真理相符的智力信念,而是来自于取悦老师,就像一条狗学会坐在它的后腿上乞食一样。我不是说一切教育都是属这种类型的,但读书、写字和做算术这三种学习,大体上也确实如此。

    然而,如果我们说到的这位朋友是一个股东或总裁,那么在他的生活中,他可能会应召去做出一些难度颇大的决策。在作决策的过程中,信仰也许起着一定的作用。他相信有些东西将要涨价,有些东西将要跌价,相信某某人是一个信誉很好的人,某某人已濒临破产。他就根据这些信念采取行动。正因为他依据信念而不仅仅依据习惯去应召行事,他才会被认为比一个职员能干得多,也因此他才能赚得更多的薪俸,当然这要以他的信念是否正确作为先决条件。

    由此看来,信念尽管对于我们的行为直接负有的责任只是一小部分,但它是最为重要的,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它决定着我们生活的一般做法,特别是宗教信仰和政治行动,它们同信念是紧密相连的。

    (2)现在谈谈第二个问题,这个问题本身包含两个方面:实际上信仰在多大程度上依赖证据?信仰依赖于证据,其可能或人们希望的程度有多大?

    前一方面,信仰对证据的依赖程度比信仰者所设想的要低得多。举一个近乎理性的例子,即一个城市里富豪的货币投资。人们经常会发现,他对于法国法郎是涨是跌这个问题的看法依赖于他的政治上的好恶倾向,而且由于他如此坚持这种看法,以致他不惜拿金钱去冒险。在破产的问题上,常常可以发现感情因素乃是陷于破产的基本原因。政治见解很少依赖于证据,除非对于社会公仆来说,而他们又是被禁止谈论政治见解的。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在25年前发生的税率改革争论中,大多数工厂主支持增加他们收入的主张,并且表明他们的意见是真正依据于证据的。然而,他们所说的很少有人认为确实如此。在这里我们看到一种极为复杂的情况。弗洛伊德学派使我们习惯于一种“理性化”的过程,也就是为一种在实际上完全是非理性的决定或意见,创造出一种合乎理性的根据来。然而在这里,特别是在说英语的国家中,存在的是一种正好相反的所谓“非理性化”的过程。一个精明的人多少会下意识地从自私的观点把关于一个问题的赞成和反对意见总括起来。等到他借助无意识,得到一种可靠利己的决定后,他就会提出或到别人那里采用一套娓娓动听的论调,以表明他是如何为追求公共的利益而做出个人的最大牺牲。谁如果相信这些论调代表他的真正理性,那就说明他完全不能鉴别证据,因为他所声言的公共利益并没有从他的所作所为中产生出来。在这种情况下,此人显现出比他实际情况更少的理性,更奇妙的是,他的非理性部分是有意识的,而理性部分却是无意识的。正是这样一种气质,使得英国人和美国人获得如此成功。

    看来我说的这些好像有点儿离题了,但我们必须把这种无意识的理性,即所谓的精明,同意识的种种变化区别开来。我们平常的教育方法实际上并不影响无意识,所以精明不能靠现今的教育手段来传授,道德也同样如此。除非仅是习惯性的道德,我们似乎也不能靠现今的种种方法来传授道德。无论如何,我从未见到过那些经常受到告诫的人会得到任何仁慈的影响。因此,按照我们现今的方式,任何审慎的改良都应该靠着智慧的方法来获得。我们虽然不知道如何教人精明或具有美德,但我们知道在一定限度内如何教人有理性,唯一必要的就是在一切方面彻底改变教育当局的措施。

    目前看来创造理性比创造美德更容易————这里我们所说的“理性”,意指我们心中能预见我们行为结果的一种科学的习惯。

    后一方面,这一点将我引到这样一个问题上:人们的行动能够或应该合乎理性到什么程度?让我们首先说说“应该”。在我心目中,理性应局限于明确的范围之内。生命的某些最重要的部分常常由于理性的介入而被损害。莱布尼茨年老时曾写信对人说,他一生中只有一次开口要一位女士嫁给他,那是当他50岁时,“幸运得很”,他接着说,“这位女士要求我给她一点时间考虑。这同样使我有时间考虑这个问题,后来我便取消了这个提议”。无可怀疑,他的行为是很理性的,但我不能说我很赞成这种行为。

    莎士比亚把“疯子、情人和诗人”相提并论,称为“全都是幻想”。而问题在于要保留情人和诗人,去掉疯子。举一个例子来说,1919年我曾在伦敦著名剧团老维克剧院看演出古希腊著名剧作家欧里庇得斯的《特洛伊的女人》,其中有一场难以忍受的悲惨场面,那就是希腊人因为担心阿斯脱安纳斯成为赫克托耳第二而把他杀死。剧院中没有人看到这里不为之而落泪,但都不相信剧中的希腊人会残忍到如此程度,然而正是在那个时候,那些掉泪的人本身正在实践着一种欧里庇得斯的想象力从未思及的残忍:他们刚刚投票选举的政府在停战后延长对德国的封锁,而且强行封锁俄国。众所周知,这种封锁致使无数儿童死亡,但他们都觉得消灭敌国的人口是合乎他们愿望的。这些儿童也像阿斯脱安纳斯一样,长大之后也许会像他们的父辈一样与自己为敌。诗人欧里庇得斯唤醒了观众幻想中的情人,然而一出剧院门口就忘记了情人和诗人,具有杀人狂样子的疯子却控制着这些政治行动。

    是否能够保留情人和诗人而去掉疯子呢?在我们每个人的身上,这三者以不同的程度存在着。它们之间是否联结得如此紧密,以致一个受到控制,而其余两者就要被消灭呢?我不相信这样。我相信在我们每个人的身上都有一种力量,它定会在行动中得到发泄,也可能按个人情况在艺术中、在爱和恨中得到发泄。尊严、节制和例行公事已经扼杀了我们的艺术冲动,并禁锢了我们的爱,使它不再是丰富的、自由的和有创造性的,相反地却必然成为不愉快的和偷偷摸摸的。控制已施予本应得到自由的事情上去了,而妒忌、残忍和憎恨几乎同整个主教团的祝福一样普遍地蔓延着。我们身体上本能的器官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有助于延长我们自己及后代之生命;一是促使我们假定的对手缩短生命。前者包括快乐、爱情以及在心理学上爱的衍生————艺术;后者包括竞争、爱国心和战争。世俗的道德尽其所能压抑前者、助长后者,真正的道德所要做的恰恰相反。我们同那些所爱的人相处,完全可以依本能行事,而跟那些所恨的人相处,则应该受理性的节制,不可为所欲为。在当代世界中,我们实际上所恨的人都是相距遥远的人群,特别是其他国家的人。我们抽象地想象他们而且自我欺骗地相信,我们的行为是出于对正义的热爱或高尚动机。有大规模的怀疑主义才能够揭开把我们同真理隔开的帷幕。做到了这一步,我们就能开始去建立一种新的道德,这种道德不再基于妒忌和束缚,而是基于对圆满生活的愿望和一种理想的实现。这并不是一种乌托邦的梦想,在伊丽莎白时代的英国就曾部分地实现过。如果人们学会了去追求他们自己的幸福,而不是他人的痛苦,它就能在明天实现。这不是一种苛刻到不可能的道德,然而确立了这种道德,我们就能把尘世变成天堂。

    四、理性与理智

    习惯上我常把自己看作是一个理性主义者,而且我认为一个理性主义者必是一个希望人们具有理性的人。但是,如今理性已经受了许多严厉的攻击,以致难以弄清楚人们说到它指的是什么,或者即使弄清了它的意思,也不知道它是否是人类能够获得的某种东西。理性的定义包含两个方面,即理论的和实践的。什么是一个合乎理性的意见?什么是一个合乎理性的行为?实用主义强调意见的非理性,心理分析学派强调的是行为的非理性。受这两派学说的影响,许多人认为世界上并不存在人们向往的理性,这种观点使得人们的意见和行为在它面前趋于一致。由此引起的结果似乎是,如果你和我各持己见,用不着诉诸争辩,也用不着去找一个公正的局外人裁决。唯一可做的就是按照我们的财力和武力强弱,用辞藻、广告或战争等手段来决一胜负。我相信这样一种看法是十分危险的,而且最终将危及文明。因此,我将竭力表明理性这一理想丝毫没有受那些危及它的意见所影响,它仍然保留着它所具有的指导思想和人生的全部意义。

    在阐述理性之前,我想仅把它定义为在达到一种信仰时所考虑一切有关证据的习惯,当不能获得确定性时,一个有理性的人特别注意的是那种具有最大或必然性的意见,而将其他具有较小或偶然性的意见存于心中作为假设,以待今后获得新的证据来证明它们是可以的。当然,这就假定我们在多数场合下可以凭借一种客观的方法去确定事实和可能性。这常常引起人们的怀疑。有许多人认为,智力的唯一功用是促使个体欲望和需要得到满足。柏列伯士教科书委员会在他们编写的《心理学大纲》中说:“在所有事物中间,智力是一种偏私的工具,它的功用足以保障那些有利于个人或氏族的行动得以实施,那些利益较少的行动得以禁止。”

    但是,就是这些作者在同一个国家里、同一本书中也陈述了下列的话:“马克思主义者的信仰同宗教信仰有着深刻的区别,后者的依据仅仅是愿望和传说;而前者却是根据对客观现实的科学分析。”这似乎同前面我们所引证的有关智力的说法不一致。的确如此,除非他们说这句话的含意是向人们暗示,他们采取马克思主义者的信仰并不是由于智力。然而无论如何,由于他们承认“对客观现实的科学分析”是可能的,因此他们就必然承认具有客观意义的合乎理性的意见是可能的。

    那些鼓吹反理性主义观点的作者,例如实用主义哲学家,他们的观点中的错误就不那么容易被识破。他们认为根本不存在客观事实这样的事物,我们的意见如要证实是真实的,就必须与之相一致。对于他们来说,意见只是生存竞争中的武器,那些能帮助人们生存下去的意见就被称为“真实的”。这个观点在公元六世纪时就流行于日本,当时佛教也刚刚传入。那时日本朝廷由于怀疑这种新宗教的真理性,于是就命令一位大臣先信仰它以进行试验。如果这位大臣确实比其他人更幸福走运,那么这种宗教就会被推行全国。这就是实用主义者所采用的对一切宗教争论的方法。然而,我没有听到过任何一个人宣布说改信犹太人的信仰,虽然看来犹太人的信仰要比任何其他人的信仰能更快地使人繁荣幸福。

    有些人认为,心理分析学派曾表明我们的信仰不可能是有理性的,因为许多人所怀的信念是稀奇古怪的,而且近乎是精神错乱的根源。我对心理分析学派抱有很高的敬意,而且我相信它有很大用处。但在一般人的心中对主要引起弗洛伊德及其追随者研究兴趣的目的已经淡忘。他们的方法最初是一种治疗的方法,是一种医治歇斯底里和各种精神错乱的方法。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心理分析被证明为是一种最有效的治疗战争神经病的方法。里弗斯的“本能和无意识”对恐怖不能直接痛快地得到发泄而产生的病症作了细致的分析。当然,这些影响中大部分是非理智的,其中包括各种瘫痪症和各种明显属于躯体失调的症状。现在我们关心的不是这些症状,但正是这种智力上的混乱引起了这个问题。心理分析学者发现,患精神错乱的人的许多幻觉都是由于本能障碍引起的,因此能以纯粹心理上的方法来治疗,这就是使患者回忆起过去被抑制的记忆。这种治疗方法和产生这种治疗方法的见解,都是预先假定患者原有一种精神正常的状况,但患者已经不是这种状况,现在就是要使他意识到这一切有关的事实,包括那些他极想忘掉的事实。这正好同那种不肯探索和思考、默认无理性的人相反,这些人只知道心理分析学说揭示了非理性信仰的盛行,却忘记或不知道它的目的是运用一种明显是医学上的治疗方法去减弱它。一种极类似的方法也能治疗那些没被人们看作是精神错乱的非理性状况,只要他们愿意接受一个没有他们那种幻觉的医生的治疗。然而,那些总统、国务委员和知名人士都很难接受这种治疗,所以他们的病状无可医治。

    至此,我们只讨论了理性的理论方面。现在我们应考虑一下理性的实践方面,相比之下这更难讨论。有关实践问题的意见分歧,不外乎由下列两方面造成:第一,是由于争论者之间欲望上的差别造成的;第二,是由于对用来实现他们欲望的手段的评价上的差别造成的。第二方面的差别本来是属于理论方面的,但其产生的结果却是属于实践方面的。例如,有些权威人士认为,我们国家的第一防线应当是兵舰,而另外一些权威人士则认为应当是飞机,按说这里并不存在目标上的分歧,而仅仅是手段上的差异。因此,这种争论能以纯粹科学的方法来处理,因为引起分歧的不同意见只是有关现在或未来的事实问题。

    这类问题可以应用理性的理论方面来解决,尽管事实上也包含着实际问题。但是,在许多表面上可以归入理论方面的问题中,有一种在实践中至关重要的复杂情况。一个想以某种方式进行活动的人,他首先要说服自己,通过这种方式或活动可以达到他的目的,即使他认为没有理由使自己有这样一种信念。如果他没有这种愿望的话,他便会以十分特殊的方式去判断有关事实问题和或然性问题,而这种方式对于想法相反的人来说是不会运用的。例如,那些有志于政治的人总会说服自己相信,他们的政党领导人绝不会像对立政党政治家那样犯奸诈的欺骗罪。那些乐于管理的人认为,人们像一群羊一样被管是好事;那些爱抽烟的人会说,烟草能镇静神经;那些爱喝酒的人会说,酒能激发智慧。由此而产生出来的偏见,会使人难免对事实做出错误的判断。即使是一篇有关酒对神经系统作用的有价值的科学论文,一般说来也会因为作者本人是否是一个戒酒主义者的内在因素而受到影响。无论作者本人是不是戒酒主义者,他总会以一种能证明自己做法是正确的倾向去看待事实。在政治和宗教事务中,这种考虑更为重要。大多数人认为,在形成自己政治见解时,是为公共福利的欲望所激励,然而事实上90%人的政治见解可以通过他的生活方式显示出来。由此使得有人主张,并且更多的人在实际上相信,在这一类的问题中,不可能存在客观的方法,除了具有对立倾向的阶级之间的输赢之争外没有别的方法。

    然而,正是在这类问题中,心理分析是特别有用的。因为它能帮助人们察觉到从未意识到的偏颇,给人们提供一种像别人看待我们一样看待自己的专门方法,并使我们有理由认为,这种观察并不如我们所想象的那样不公正。这种方法如果同科学的训练结合起来并得到普及,它能帮助人们比现在更合乎理性地对待有关事实的信念以及有关任何行动可能产生的效果的信念。如果人们对这些问题没有意见分歧,那么其他方面的分歧也一定能够得到和解与协调。

    实践方面的理性可以定义为时刻铭记我们所有相关的欲望,而不只是某种在某一时刻表现的最强烈的欲望。像上述理性一样,因为它也是一个程度问题。完全的理性无疑是一种难以达到的理想境界,但是只要我们继续把某些人划归于精神病人,那么很明显,我们就会认为有些人比另外一些人更有理性。我相信今日世界上一切实实在在的进步,包括实践上的和理论上的,都是由于理性的增长。在我看来,宣传那种利他主义的道德没有什么作用,因为它只能对那些早已具有利他主义欲望的人产生魅力。而加强理性宣传与此不同,因为理性大体上能帮助我们实现我们自己的欲望,而无论这些欲望是怎样的。一个人的理性增长,同他的智力活跃程度和对他欲望的支配情况成正比。我相信,以我们的智力来支配我们的活动,这终究是最为重要的事情,而且只有它能使我们的社会生活继续下去,因为科学的进步在不断更新我们自由处置的相互残杀的工具。教育、报纸、政治和宗教,一句话,今天世界上一切有力的工具都在非理性的一边,它们掌握在那些阿谀“平民国王”以便把他引入迷途的人手中。对此的补救方法绝不在于任何英雄创举,而在于我们对同胞和对整个世界抱有比较公正和平衡的见解。为了消除我们今天世界正在遭受的种种苦难,我们只有依靠正在广为传播的智慧。

    五、舆论与恐惧

    总的来说,很少有人会是幸福的。现代社会的特点之一是:全体居民分成道德观和信仰极不相同的群体。这种情况始于宗教改革运动。或许有人会说从再早一些的文艺复兴时代就开始了,自此以后,分化更为显著。基督教新教徒和天主教徒不仅在神学,而且在许多更为具体的事情上都产生了分歧。贵族所允许从事的各种活动,却是资产阶级不能容忍的。还有那些自由主义者和自由思想家,他们不承认宗教仪式的礼拜。

    在整个欧洲大陆,不仅在政治方面,而且在社会生活各方面,明显地分化为社会主义者和其他各种派别。

    在欧洲国家分化更是多种多样。在有的群体里,艺术得到尊重;在别的群体里,只要是现代的都被视为邪恶。在有的群体里,对英帝国的忠诚是最高尚的道德;在别的群体里则被看作不道德甚至是一种愚蠢。保守型的人认为通奸是极其邪恶的罪行,但是现在有许多人则觉得这虽然不值得赞扬,是可以原谅的。在天主教里,离婚是绝对被禁止的,但在大多数非天主教派里则把离婚看作是婚姻生活的一种必要的缓解手段。

    由于上述这一切观念上的差异,一个具有一定兴趣和信念的人会发现,生活于某一群体中时,自己实际上成了一个被驱逐者;在另一个群体中,则又作为一个完全正常的人而被接受。许许多多的不幸,尤其是青年人的不幸即由此而产生。

    一个青年男子或女子接触到某些新思想,但是却发现这些思想在他或她生活的环境中受到诅咒。于是这个青年很容易产生这种想法:把自己所熟悉的唯一环境当作整个世界的代表。他们难以相信,在另一个地方、在另一个群体中,他们因为害怕被认为是大逆不道而不敢申言的观点会被当作普通常识被接受。正是由于对世界的无知,人们经受了许许多多不必要的痛苦,有时只是在青年时期,而且也使人面对敌对环境,为了保持精神上的独立,这一不必要的任务消耗浪费了巨大的能量,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他们的逻辑推理,99%的人会产生胆怯心理,不敢去接受这些思想。

    19世纪英国女作家、《简·爱》的作者勃朗特姊妹,在她们的书出版以前,从未遇到过任何同她们意气相合的人。但是这并没有影响艾米莉。她很勇敢,具有高尚的气质,这影响了夏洛蒂,尽管她很有才华,但她的世界观大体上依然属于家庭教师这一类。

    布莱克同艾米莉·勃朗特一样,生活在精神极为孤独的环境中,但也同她一样,他的勇气足以抵挡其消极影响,因为他从不怀疑自己的正确和评论家们的错误。

    他对舆论的态度从下面几行诗中可以看出来:

    我曾经知道的唯一那个人,

    他几乎没有使我呕吐。

    是富塞利,他既是土耳其人又是犹太人。

    因此,亲爱的基督朋友们,你们又如何?

    但是没有多少人在他们的内心生活中拥有如此巨大的能量。几乎对所有人来说,同情的环境为幸福所必需。当然,对多数人来说,他们所处的环境是具有同情心的。这种环境把流行的偏见灌输到青年头脑中,使他们本能上同周围到处都接触到的信仰、习惯相适应。但是对为数不少的人,其中几乎包括了所有具有聪明才智、艺术才华的人来说,这种默认态度是难以接受的。

    比方说,一个人生长于某一乡村小镇,在年纪很轻时就发现自己为一种敌对态度所包围,它对一切有益于心理健康发展的事物都加以敌视。如果他想读一些严肃经典的书,其他孩子就瞧不起他,老师则说这种书是蛊惑人心的;如果他对艺术发生兴趣,他的同辈人会觉得他没有男子汉气概,年长一些的则认为他不正经。不管他向往的职业如何体面,只要他生活的那个圈子里很少见的,别人就会说他想出人头地,还会说他父亲干的那一行对他来说才真正合适。要是他稍稍显出一点苗头,企图批评父母的宗教信仰或是政治倾向,他就很可能碰上大麻烦。

    由于以上种种原因,对大多数具有特殊才能的青年男女来说,青春期成了一个不幸的时期。对那些更为普通的同伴来说,则是一个高兴快活欢乐的时期,但是前者希望学习更为正经、严肃的东西,而这一切在他们所生长的特定的社会环境中,在他们的兄长或是同代人身上都无法寻到。

    当这类年轻人上了大学,他们可能会找到志趣相投者,并度过几年幸福时光。如果他们很幸运,那么在大学毕业后,他们可能会找到这样的工作,这种工作能使他们找到志趣相投的朋友、侣伴。一个有才智的人,在伦敦、纽约一类的大城市中,一般总能找到一群志趣相投的人,在那里他不必故作虚伪来束缚自己。

    不过如果他的工作迫使他居住在一个更狭小的环境里,尤其是要求他对普通的人表示出尊敬恭顺。比方说,当一个这样的医生或律师,他或许会发现,在自己整个一生里,都不得不对自己天天见面的那些人隐匿自己真正的兴趣和信念。

    在美国,由于土地辽阔,这种情况尤为普遍。在那些极为偏僻的地区,无论是东南西北,都有那么一些孤独的个人。他们从书本上知道,在别的地方,他们会不再感到孤独,但是他们没有机会到那里去生活,只是难得有机会同人进行一次志趣相投的交谈。在这种情况下,对那些气质上比布莱克和艾米莉·勃朗特稍微弱些的人来说,真正的幸福是不可能的。

    如果要使幸福成为可能,就必须找到某种方法使舆论的独断专横得以减轻或消除。只有这样,具有聪明才智的少数人才能够互相了解,并从各自的社交活动中得到乐趣。

    在很多情况下,不必要的胆怯使得问题更为严重。有的人显然对舆论很害怕,有的人则对此漠然置之。对前者来说,舆论总是显得更为恐怖专横。一只狗在人们对它表示害怕而不是轻蔑时,它会叫得更凶狠,也更容易咬人。人类社会也同样有这一特点。要是你显示出害怕他们,你等于给了别人捕猎追获的机会,而要是你对他们不屑一顾,他们就会开始怀疑自己的力量,因而倾向于对你不加干涉。

    当然,我不是在提倡极端的蔑视挑战的态度。要是你在英格兰大伦敦皇家自治市肯辛顿持有在俄罗斯很流行的观点,或是在俄罗斯保持在肯辛顿作为传统接受的观点,你得自己为这一后果负责。我考虑的不是这些极端的形式,而是那些较为缓和与传统习俗相对的过失行为,诸如穿着不合潮流、不参加某一教派,或是不去读某些智慧之书。

    这类过失,如果是情绪轻松地、漫不经心地去做,不是带着挑衅,而是自发随意去做的话,即使在最为保守的社会中也会得到容忍的。渐渐地它就可能取得被默认的精神病患者这样一种地位,允许他去做的事情在别人身上就显得难以原谅了。这多半成了某种好心肠与友善态度的问题。

    保守的人为人们与传统的决裂所激怒,多半是因为他们认为这种决裂是对他们自己的批判。如果一个不因循守旧的人能够以友好轻松的态度,向他们、向即使是最愚笨的人说清楚,他并不准备去批评他们,那么他们是会宽恕他的。

    但是这种躲避非难指责的方法对那些兴趣见解完全不可能得到大众同情的人来说是没有作用的。他们的缺乏同情使得这种人很不安,并且采取一种好斗的态度,尽管表面上他们保持一致,尽量避免尖锐的冲突。因此,那些和自己所处的群体传统习惯不协调的人,往往显得很尖锐、不安宁、缺乏广泛的幽默感。同样是这些人,让他们处于另一个别人并不因其观点不同而责怪的群体中,就会完全改变他们的个性:他们从原来的严肃、羞怯和谦恭转变为愉快、轻松、充满自信;从固执、刚愎变得平易近人;从以自我为中心变为善于社交、性格外向。

    因此,只要有可能,那些发现自己与环境不协调的年轻人,应该积极去选择这样一种职业,这种职业给他们寻找志同道合的伴友提供了机会,尽管这样做可能会损失一大笔收入。由于他们对世界的了解非常有限,他们常常不知道有这种可能性的存在,他们会很容易想象,自己在这里已经习惯了的这种偏见全世界都有。在这方面,老一辈的人可以给年轻人不少指导,因为这需要相当的社会经历。

    在目前心理分析很盛行的时代,人们往往习惯于这么假定,任何年轻人,如果与周围的环境不协调,原因一定在于他的某种心理失调。我以为这是完全错误的。举例来说,我们假设有个年轻人,他的父母认为进化论是邪恶的,在这种情况下,使他失去他们同情的唯一原因便是知识问题。当然,一个人与周围的环境失去和谐是不幸的,但这种不幸并不总是值得花一切代价去加以避免。当这一环境充满了愚蠢、偏见和残忍时,与它的不和谐倒是一大长处。在某种程度上,几乎在任何一个环境中都存在上述情况。

    伽利略和开普勒有过“危险的思想”(在日本是这么说的),我们时代最具聪明才智的人也是如此,以为将社会意识大大发展,让那些人对由他们的思想意识所激怒的社会敌视态度表示恐惧,这是不可取的。值得去做的是:寻找出一些方法来,使得这种敌视尽可能削弱,尽可能失去其影响。

    在今天,这一问题主要见于青年人身上。要是一个人一旦处于合适的职业岗位和合适的环境中,他多半可以逃脱社会的迫害,但是在他尚年轻、他的长处还未经过考验时,他往往处于那些无知者的掌握中。他们以为自己能够对那些一无所知的事情作出判断,当他们知道这么一个年轻小伙子竟然比他们这些有广泛阅历的人懂得还要多时,不禁勃然大怒。许多最终逃出了这种无知独裁的人,经过艰苦的斗争和长期压抑后,他们感到痛苦失望,精神大受挫伤。

    有这么一种颇为轻松的说法:似乎天才终究会成功的。根据这种观点,许多人以为对年轻人才能有的迫害不会造成多大危害。但是无论如何,绝没有理由接受这种观点,这无疑等于说谋杀终将暴露。显然,我们知道的谋杀案都已经被发现了,但又有谁知道,有多少谋杀案人们从来都没听说过呢?

    同样的情况是,我们听到的那些天才都是在战胜逆境后才取得成功的,但是也有许许多多的天才是在青年时期凋萎消失的。

    此外,这不仅是个天才问题,还是一个才能问题,这对社会也是同样需要的。而且这不仅仅是个出头冒尖的问题,还是一个既出头冒尖但又不受失望、能量不遭削弱损伤的问题。基于以上种种理由,不应该对青年的发展横加阻拦。

    理想的情况是,老年人应该尊重青年人的希望与追求,但要求青年人去尊重老年人的希望与追求,这是不足取的。理由很简单,因为在上述任一情况下,是青年一代,而不是老一辈的生活需要关注。当青年人企图去干涉长辈的生活,如反对丧失配偶的父母再婚,这同老一辈企图去干涉青年人的生活一样是错误的。无论是老人还是青年,到了不惑之年都有权做出自己的选择。如有必要,还有犯错误的权利。

    如果劝告年轻人在任何大事上都应屈从老一辈的压力,这是不对的。比方说,你是个青年人,很想学习舞台表演,父母表示反对的理由是:做演员不光彩,或是社会地位低下,被人瞧不起。他们可能会施加种种压力迫使你就范:他们会说,如果你不听他们的劝告,就把你赶出去;他们说你过不了几年肯定会后悔的;他们会举例来说明,哪些年轻人因为匆忙草率做出自己的选择,结果落得个不幸的下场。他们认为舞台演出并不适合你的职业,这当然可能是对的,或许你没有表演才能或音色不好。如果是这样,那么你不久就会从演员身上发现这一点,你还有足够的时间另择职业。

    父母的意见不应成为自己放弃努力的主要理由。如果不管他们怎么说,你依然坚持自己的追求,那么他们很快就会转变想法,而且这种转变比你或他们自己料想的来得还要快些。

    如果你听到那些内行的人不支持你这么做,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因为这种内行的意见对初学者来说是值得听取的。

    我觉得,一般说来,除了专家们的意见以外,人们对他人的意见是过于专注了,而且无论事大事小都这样。在不受饥饿、不犯法进监狱这类事上,我们当然应该尊重舆论意见,但是除此以外,在任何事上都对那种不必要的专横独断意见表示自愿屈从,这就很可能在各方面影响人的幸福。

    我们以消费为例,许多人花钱的方式同他们自己的喜好兴趣大相径庭,只是因为他们有这种想法,以为能赢得邻居的尊敬,就看自己能否拥有一辆漂亮的小汽车,能否办得起盛大的宴会。其实,任何一个有钱买得起汽车的人,如果他宁愿徒步走路,或是去办个图书馆,比起前者,最终会受到人们更大的尊敬。

    当然,我们不必有意去嘲弄舆论,这样将在一种更为混乱的情况下被置于其控制中,但是对它采取真诚的、不偏不倚的冷淡态度,就会成为幸福的力量和源泉。一个由这样的男女组成的社会,他们对传统习俗没有过分的屈从,这比起人人行动划一的社会来更加丰富多彩。当每一个人的个性都得到了发展,各种类型的特征都得到保留,这就使我们值得去会见各色新人,因为他们已不是我已经见过的人的翻版了。这曾经是贵族阶层的一个特权,他们的出身决定了他们的地位,允许其做出各种怪僻反常的行为。

    在现代世界,我们正在失去这种社会自由的基础,因此很有必要清醒地认识到这种一致性的危险。我并不是说人们有意去做出什么怪僻行为来,这同因循守旧一样是无意义的。我只是说,人应该顺其自然,只要他自发的兴趣爱好不是反社会的,就应让其自然流露出来。

    由于交通工具的创造发明,人们不必再像过去那样,仅仅与自己的近邻来往了。那些拥有汽车的人可以把方圆20英里内的任何人看作自己的邻居。因此他们比过去有更多的机会来选择自己的朋友。

    在一个人口聚居的地区,一个人如果在20平方英里内找不到志趣相投的朋友,那一定是很不幸的。在人口密集的中心,一个人应该熟悉自己的隔壁邻居的观念已经消失,但是在小城镇和农村地区依然存在。这已经成了一种愚昧的观念,因为在社会交往中已经没有必要依靠近邻了。

    现在根据人的志趣爱好而不仅仅根据地理位置来择友的可能性越来越大。与志趣、见解相同者交往增进了人的幸福。可以预见,社会交往有可能进一步朝着这些方向发展,在这种情况下,现在还在困扰着人们的孤独会逐渐失去。无疑,这一定会增进他们的幸福,但是这对那些通过摆布他人来得到快乐的因循守旧者来说,这样做肯定会削弱其虐待狂的快乐。不过,我想这种快乐我们没有必要去关心或者保护。

    对舆论的恐惧,同其他形式的恐惧一样,是压抑性的,它阻碍人的发展。只要这种恐惧心理很强烈,就很难取得任何伟大的成功,更不可能取得精神自由,而真正的幸福即源于这种自由,因为只有当我们的生活方式是出自于自己的冲动刺激,而不是出于碰巧成为我们邻居、亲戚等人一时的趣味爱好时,才有可能得到幸福。

    对近邻的恐惧无疑比过去减少了,但是现在又有了一种新的恐惧,即对新闻报纸的恐惧。这同中世纪对行巫者的搜捕是一样令人可怕的。

    当报纸找一个或许与人无害的人做替罪羊时,其结果是非常可怕的。幸运的是,绝大多数人通过默默无闻摆脱了这一命运,但是随着宣传手段的日益改进完善,这种社会迫害新形式的危险性也就越来越大。这对作为其牺牲品的个人来说,绝不是一桩靠蔑视就可以解决的事情。不管人们对新闻自由的原则怎么看,我认为应该制定出比现存的诽谤罪更为严厉的法律来,任何使无辜者生活难以忍受的事情都应予以禁止,即使他们偶然做了或说了某事,也不允许恶意地渲染、公开而使他们蒙受毁誉。

    然而,根治这种邪恶的唯一办法是:公众方面应采取更为宽容的态度。增强容忍态度的最好办法在于使这样一类人的数量大大增加,他们享受着真正的幸福,因此不会把对人类同伴的痛苦折磨作为自己的主要快乐。

    六、犯罪心理

    说到犯罪感,我们在第一节里已进行了一些讨论,不过现在我们需要作更进一步的充分探讨,因为它是成年人生活不幸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传统的宗教的犯罪心理说,现代心理学家是不可能接受的。在每个人受到诱惑去做出罪恶的行为时,良心便会显露出来,而在他犯下这一罪过后,他就可能经历这样两种痛苦的情感:一种叫作后悔,那是没有用处的;另一种叫作忏悔,它可以消除人的罪过感。

    在信奉新教的国家里,许多失去了信仰的人在相当一段时间里依然接受那些多少有些变化的正统的犯罪观。今天,部分由于心理分析的发明,情况则正相反,不仅非正统的人拒绝接受旧的犯罪观,甚至许多依然认为自己是正统的人也采取同样的态度。良心不再是神秘的了,而在过去,正因为它神秘,还可以被认为是上帝的声音。在世界各地,良心所禁止的行为是各不相同的。一般说来,它和各地的习俗是相通的。

    那么,当一个人的良心刺激他时,实际究竟发生什么情况呢?

    事实上,“良心”这个词,包含好几层不同的意思,最简单的就是担心被发现的恐惧。你如果问问别人,这个人有时做的事如果被发现的话就会受到惩罚,那你就会发现:在马上有可能被人发现时,他就忏悔自己的罪过。我并不是说这种做法也适用于惯窃犯,惯窃犯把蹲监狱视作必不可少的职业冒险。但是这对受人尊敬的初犯却是适用的,比如,一位银行经理,在一阵紧张刺激下侵吞了公款,或是一位牧师,在热情的冲动下做出了某一不轨行为。这种人在他们的罪行很少有可能被人发现时,是会把它忘却的,但是这些罪行被发现,或者极有可能被人发现时,他们便会希望自己更守道德,这种想法会使他们清楚地感到自己罪恶的严重性。

    与这种想法密切相连的是担心变成害群之马被驱逐出去的恐惧。一个人玩牌时做了手脚,或是未能偿还赌债,在这一切被发现时,他本身已无理由来对大家的裁决表示反对。在这一点上,他不像宗教改革者、无政府主义者、革命家等,他们的坚定信念是,不管他们目前的命运如何,未来是属于他们的,现在他们受折磨,将来一定会得到荣誉、报偿。这些人尽管受到人们的普遍敌视,但是并不觉得自己有罪。但是,一个完全接受社会道德准则的人,在其行为与此相悖,因而失去其社会地位时,会遭受极大的不幸。面对这一灾难的恐惧,或灾难降临时的痛苦感受,会很容易使他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有罪的。

    但是,犯罪感的最主要形式埋在更深处。其根源在于无意识层次,而且不因为对他人的反对意见的恐惧而显露于有意识层次。在有意识层次,某些行为没有明显的反省原因而被标为罪恶。当一个人做出这些行动时,他感到不安,却不知道。他希望自己成为这样一种人:能够摆脱自己所相信的那种罪恶。他只对那些他相信心灵上纯洁的人表示道德上的敬仰。他或多或少带着悔恨认识到自己不可能成为一个圣人。真的,他的关于神圣的信念在日常生活中几乎是难以做到的。因此,他的生活中总是伴随着一种犯罪感,觉得这世界最美好的一切是与他无缘的,对他来说,最辉煌的时刻不过是去做伤感的忏悔的时候。

    实际上这一切事例的根源在于他6岁前从母亲或保姆那里受到的道德教育。在这以前他已经懂得了:骂人是邪恶的;除了使用那种女人腔的语言,不应该讲别的话;只有坏人才喝酒;吸烟和最高尚的美德是不相容的;一个人应该永远不撒谎;任何一种对性的兴趣是令人憎恶的。他知道这一切都是他母亲的看法,相信这一切都是造物主的旨意。

    对他来说,生活中最大的愉快是受到母亲的抚爱,或者如果她淡漠疏忽的话,那就是保姆的抚爱,而且这只有在他没有做出罪恶行为去违犯道德准则时才能享受到。因此,他学会了把模模糊糊觉得可怕的事情同他母亲或保姆反对的行为连在一起。渐渐长大以后,他忘记了这一道德准则是来自哪里,原来对不服从这一准则的惩罚又是什么,但是他并没有抛弃这一道德准则,也没有停止这样的想法,如果他违犯了这一准则,那他就会遇到可怕的事情。

    婴儿期的道德伦理教育大多缺乏理性基础,因此就难以运用到普通人的普通行为上去。例如,一个讲“粗话”的人,从理性的观点看,就不比一个不讲粗话的人更坏些。然而实际上,任何一个想象去当圣人的人都会认为禁绝骂人习惯是极重要的,但是从理智的角度看,却是很愚蠢的。

    同样的情况还有饮酒和吸烟。谈到饮酒,在南方一些国家并不存在这种观念,因为谁都知道我们的上帝和他的门徒是喝酒的。至于说到吸烟,人们更容易采取一种反对的立场,因为大圣人在世时,香烟还不知为何物。但是,这一点上也不可能去进行理性的争辩。说圣人们都不会去吸烟是基于这样一种看法,即归根结底,圣人是不会为了快活享乐而去做某件事的。

    在一般道德中的这一禁欲主义因素几乎潜入了人的无意识之中,但它以各种方式起作用,使得我们的道德准则缺乏理性。在理性的伦理道德中,只要同时不给自己或别人带来痛苦,给予任何人,即使是给自己带来快乐都是值得称赞的。如果我们摒弃了禁欲主义,那么理想的、有道德的人,应是这样一种人:他会去享受各种美好的事物,只要它们不带来消极的后果。

    我们再来看说谎。我不否认世界上人们撒的谎是太多了,如果大家讲真话,那对我们都会更有好处。但是我确实否认说谎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正常的这一看法。有一次我在乡间散步时,一只已经精疲力竭的狐狸依然挣扎着向前奔跑。几分钟以后,我见到了猎手,他们问我有没有看见那只狐狸,我说看见过。他们又问我它朝哪个方向逃走了,我指了另一条路。我想要是我说了实话,也不会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但是在性方面,早期的道德教育带来了危害。要是一个孩子由严厉的父母亲或保姆施以传统的教育,那么等他到6岁时,就已牢固地树立了犯罪和性器官的联系观念,这一切在他以后一生中是很难完全摆脱的。当然,这一情绪又受到奥狄帕司情结(恋母情结)的强化,因为儿童期最爱戴的女人是这样一个人,他是不可能与她发生任何自由的性关系的。

    其结果是,许多成年男子便认为女人因为性而堕落,他们不能尊重自己的妻子,除非她们对性交表示厌恶。但是一个男人要是他的妻子对性生活态度冷淡,他就会受本能驱使,到别处去寻求本能的满足。然而,即使他一时得到了本能的满足,这一满足也会受到犯罪感的腐蚀,因此,他不可能从同一个女人的任何关系中(无论是婚姻关系还是婚外关系)得到幸福。

    在女人方面,如果她同样受过所谓“贞节”的严厉教育,也会发生同样的情况。她在与丈夫的性关系中,本能地采取退缩态度,害怕从这当中得到任何快乐。不过,今天较之50年前,女人方面这种情况要少多了。我应指出,目前在受过教育的人中,男人的性生活比起女人来,更多地受到犯罪感的扭曲和毒害。

    现在人们对年幼儿童的传统的性教育带来的危害,开始有了较为广泛的认识。正确的方法很简单:在一个孩子未到青春期之前,不要向他或她进行任何性道德教育,而且注意避免灌输这样的思想,即在自然的身体机能方面有什么令人憎恶的地方。随着时间的到来,在给予这方面的伦理教育时要注意符合理性,在谈及的每一点上都应有充分明确的理由。不过本书中我不打算谈教育问题。

    在人的有意识意志由于疲劳、疾病、饮酒或其他一些原因而受到削弱时,犯罪感变得尤为突出。这时人的感觉可以看作是更高的自我的显示。“魔鬼生了病,魔鬼也会成为圣人”。但是以为在这些虚弱的时刻比起人在强健的时刻来,人有更深刻的洞察力,那是荒谬的。人在虚弱的时刻,是很难抵制婴儿时受到的教育暗示的,但是也没有理由表明,在成年人身体的官能得到充分发挥时,这类暗示就一定比那些信仰更占上风。相反,在一个人精力充沛的时候,运用自己的全部理智而获得的那些信仰,应该成为他任何时候都予以接受的准绳。

    克服婴儿期无意识层次的那类暗示是可能的,甚至可以通过运用正确的技巧来改变无意识的内容。无论何时,在你开始对某一行为感到后悔时,你就应该检查一下产生后悔产生的原因,使自己明白这一切的荒唐所在。让你自己的有意识信仰鲜明突出,让它们在你的潜意识里留下深刻的印象,使其足以对付你在孩提时代母亲或保姆留给你的那些印象。

    不要为理性时刻与非理性时刻之间的交替感到满足。认真审视非理性意识,绝不拜倒在它的脚下,勿让它左右你自己。无论何时,在认识到它将愚昧的思想或情感注入你的深层意识时,那就把这一切连根拔起,审查并拒绝它。不要让自己一直当个摇摆不定的生物,一半由理智、一半由婴儿期的愚昧所制约。

    不要因为对那些控制着你儿童期发展的那些人的记忆印象采取不敬态度而感到害怕。他们在那时对你来说可能显得强大、聪明,这只是因为你还软弱、愚昧,现在你已经摆脱了这两者,该是你来检查他们表面的力量和智慧,考虑他们是否依然值得你尊敬的时候了,而这种尊敬本来是由于习惯的力量你才向他们表示出来的。

    你应该严肃地问自己,传统上给予年轻人的那种道德教育是否会使这世界变得更美好。请思考一下,那些地道的迷信思想有多少进入传统的、有道德的人的性格中,再想一想,所有那些假想的道德危险由那些极为愚昧的禁令所防范时,一个成人面临的真正的道德危险实际上却没有引起注意。

    一般人受到引诱的有害的行为究竟是什么?经商中那些未受到惩罚的欺诈诳骗行为、对雇员的粗暴态度、对妻子儿女的残暴行为、对竞争对手的刻毒用心,以及政治冲突中的残忍行为,通过这些罪恶行径,一个人在他周围的生活圈子里播下了痛苦的种子,在毁灭人类文明的道路上向前跨了一步。但是这一切并没有使他在患病时感觉到自己成了一个失去神祇庇护的被驱逐的恶人。这一切并没有使他在噩梦中看见自己的母亲那申斥责备的眼光。

    为什么他的潜意识中的道德观点和理智相距如此遥远呢?这是因为那些抚育他的童年的人所信仰的伦理观念是愚昧的;因为这不是来自个人对社会承担的义务责任的研究;因为这是由那些无理性的清规戒律拼凑而成的;还因为其中包含着这样一些病态因素,它们正来自于困扰着垂死的罗马帝国的那些精神疾病。

    我们名义上的道德观念是由牧师和精神上受奴役的女人形成的。现在该是让在正常的生活中发挥着正常作用的人们开始学会抵制这一病态的荒谬信念了。

    但是这样的反抗要取得成功,要使个人获得幸福,使一个人一直遵循着一种准则生活,而不是在两者之间摇摆不定,那他就需要更深刻地思考和体会他的理智告诉他的一切。大多数人在他们表面上摆脱了儿童时代的迷信观念后,便以为一切都完事了。他们没有认识到,这些迷信思想依然在潜行。

    在我们认识到一个理性的信念时,需要对它进行认真思考,观察它的后果,寻找出自己头脑里可能存在的与这一新的信念不一致的任何其他信仰。当犯罪感变得强烈起来时,这是时常会发生的,不要把它当作一种启示和向更为高级的事物的呼唤,而是看作一种疾病、一个弱点,当然除去一种例外,即它是由理性的伦理观所谴责的行为激起。

    即使在人违反了自己的理性准则时,我也怀疑犯罪感是否就是一种使人走向更美好生活的最佳方法。在犯罪感中有那么一种卑下的、缺乏自我尊重的成分。一个人是不会因为失去自尊而走上正确道路的。理性的人会把自己的不良行为同别人的不良行为一样对待,看作是在一定条件下发生的行为,可以通过两种方法来加以避免:一是充分认识到这一行为的不可取;一是在可能的条件下,规避这类行为的环境条件。

    事实上,犯罪感还不能导致人走向完美的生活,恰恰相反,它使人不幸福,使人自觉卑下。正因为不幸福,他便可能向他人提出过分的要求,这样做又阻碍他去享受人际关系中的那种快乐、幸福。自觉卑下,他便会对那些比自己强的人产生忌恨,他会发现很难去敬重别人,却很容易产生妒忌心,他会变成一个到处不受欢迎的人,会感到自己越来越孤独。大方豁达的态度不仅给他人带来幸福,而且也是自身幸福的一个主要源泉,因为这样做使自己为人们所接受、欢迎。

    但是对一个受犯罪感折磨的人来说,是极少可能去采取这一态度的。它是人的自信和自我依靠的结果,也需要人的心理的整合,我这么说是指人的本性的各个层次,如有意识、潜意识和无意识层次等共同起协调作用,而不是相互处于无休止的争斗中。要取得这样一种和谐,在多数情况下可以通过明智的教育来做到,但在教育本身不明智时,要做到这一点就更困难了。这种方法是心理分析学家去做的,但是我相信,在大多数情况下,病人自己就可以做到这一点,除非在更严重的情况下,需由专家来协助治疗。

    当一个人的人格分裂的时候,没有什么比它更加削弱人的幸福和效率了。为使一个人的人格各部分之间产生协调而花费时间是值得的。我并不是说,一个人就需要每天抽出一个小时来进行自我检查。我认为这绝不是最佳办法,因为这样做会强化人的自我关注,而这正是需要治疗的疾患,因为和谐的人格是外向型的。

    我的建议是:一个人应该明确肯定自己理性上应该相信什么,绝不让相反的、非理性的信仰不受到质问而进入自己的头脑,甚至左右自己,哪怕时间再短也不允许。这是在人受到引诱返回到婴儿期状态时,同自己展开推理的问题,只要这种推理强而有力,其过程是非常短暂的,因此花费的时间是很少的。

    找出最大限度减少仇恨和妒忌心的方法,无疑是理性心理学的任务之一。但是如果认为在削弱这些热情的同时,也削弱了理性并未加以否定的这些热情的力量,那是一个错误。在热烈的爱情、父母情爱、友谊、仁爱、对科学或艺术的献身精神等方面,理性是绝不会去加以削弱抑制的。理性的人在自己具有这些情感时,他会很高兴于此,而绝不会去削弱这些情感的力量。在这类热情中,完全没有什么非理性的成分,而许多非理性的人所具有的热情则是最微弱的。

    没有人需要担心因为自己变得富于理性而使自己的生活变得单调枯燥。相反,由于理性主要是由内在的和谐组成的,具备了理性的人,在对世界的观察,在运用自己的力量取得外部目标方面,比起那些一直受到内心冲突折磨的人要自由得多。没有什么比把自己禁锢起来更令人呆板迟钝了,也没有什么比把自己的注意力和能量转向外部世界更使人振奋高兴了。

    我们传统的道德观念不恰当地以自我为中心,而犯罪意识就是这种不明智地把注意力贯注到自我身上去的一种做法。对那些还从来没有越过由这一错误的道德观引起的悲观情绪的人来说,理性似乎是不需要的。但是对那些曾经患有此种疾病的人来说,理性是必要条件。或许这种疾病是心理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必要阶段。

    我认为,一个依靠理性而超越了这一阶段的人,比起那些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一疾病或是经过治疗的人,达到了更高的层次。我们这一时代里对理性的普遍憎恨多半是由于这一事实,即没有把理性的运用看作是一种最基本的方法。

    一个自我分裂的人寻求兴奋和玩乐,他需要强烈的热情,并不是出于健全的理性,而是因为这么做使他在短时间里忘却了自己,暂时中止了痛苦的思维。对他来说,任何热情都是一种麻醉,既然他找不到根本的幸福,那么,任何对痛苦的摆脱在他看来只有通过麻醉才有可能实现。但是,这是一种根深蒂固的症状。只要没有这种疾患,那么最大的幸福便来自人体官能的最充分发挥。

    在心灵处于最活跃的时刻,在极少有事物被遗忘时,人才能经历最强烈的欢乐。这一点确实是幸福最好的试金石,无论哪一种麻醉形式的幸福都是虚假骗人的、难以令人满足的,真正使人满足的幸福是由人体官能的充分发挥,以及对我们生活的充分认识而获得的。

    七、虐待倾向

    虐待是更为极端的形式,被认为是一种精神病。有的人假想别人企图把自己杀死或监禁起来,或是欲施于其他形式的严重伤害。希望保护自己免受假想迫害者的伤害,这种愿望常常使得他们做出暴力行为,因而不得不对这种人的自由加以限制。同其他形式的精神病一样,这不过是一种臆想的夸张,在一般正常人当中也并不少见。我不打算讨论那些极端的症状,这是精神病医生的任务。

    我想在这里说的是一些比较轻微的症状。它们常常是人们不幸的原因,而且还没有发展到产生明确的精神病症状。因此仍可以由患者自己来治疗,只要他能够正确诊断自己的问题,认识到其根源在于其自身,而不在于假想中的他人的敌视和冷酷。

    我们都很熟悉这样一种人,男女都有,根据他自己的述说,他永远是别人忘恩负义、冷酷阴险、背信弃义的牺牲者,这一种人常常善于言辞,从他相识不久的人那里汲取同情。常常有这种情况,就他讲的每一件事情单独来看,似乎没有什么不可相信的。他抱怨的那些厄运有时确会发生,但最后引起听者怀疑的是,他遇到的坏人和恶棍如此之多,这促成了他的倒霉厄运。

    根据概率理论,生活在一定社会中的各种人,在其生命旅程中受到的厄运应该是大体相等的。要是一个人根据他自己说的,在他生活的环境周围到处都受到不公正对待,那么很可能原因就在于他自己,或者他总是想象那些他实际并未遭受的伤害,或是他无意识中的行为激起了别人难以遏制的愤怒。有经验的人因此便会怀疑这种人。根据他们的诉说,常常是受到周围人的虐待,很可能是由于他们缺乏同情心,使这些不幸的人认为人人都在反对他们。

    实际上,这个问题是很难解决的,因为同情心的表达和缺乏都会加剧这一问题。

    有虐待狂倾向的人,当他发现一个悲惨故事被人相信时,便会添油加醋,到后来简直使人难以置信;当他发现别人不相信他的话时,他便把这个作为人们对他冷酷无情的又一个证明。

    这种疾患只能通过理解来治疗,治疗要有效,必须把这种理解传达给病者。我写本节的目的是提出一些一般的反省方法,运用这些方法,个人可以诊断自己身上的虐待狂因素,在发现之后予以消除。这是争取幸福的一个重要方面,因为要是我们以为他人都在虐待自己,那是不可能感到幸福的。

    非理性的最普遍的形式之一是,几乎人人都有对待恶意的流言蜚语的态度。很少有人会对自己相识的人,有时甚至是朋友,不在背后讲些闲话的,然而当人们听到任何对自己不满的话语时便会义愤填膺、怒气冲冲。似乎他们从来没有想到过,正像他们在背后议论别人一样,人家也在背后议论他们。这还算是一种比较轻微的形式,如再加以夸大发展便导致虐待狂倾向。

    我们希望人人都像我们对待自己一样,对我们抱着温暖的爱和深深的尊重。我们没有想到,我们不能期望别人对我们的评价,比我们对他人的评价更高些。而我们之所以没能想到这一点,是因为我们总觉得自己的优点很了不起,而别人的优点呢,如果确实存在的话,也只有非常宽厚的人才能看得到。当你听到有人在背后说你闲话,你会记得自己有99次克制住没说出对他的最公正、最恰当的批评,而忘记了在第100次时,在毫无戒备的情况下,你自以为是地吐出了对他的真实想法。

    你以为这就是对自己长时间克制的报偿吗?然而从他的角度看,你的行为同你眼中他的行为完全一样。你那么多次没有讲他什么,他并不知道,他只知道第100次那回你讲出口的话。要是我们都具有这种神奇的魔力,能够一眼看透别人在想什么,我想第一个影响便是几乎一切友谊都将终结。不过,第二个影响倒可能是积极的,因为一个没有朋友的世界是使人难以忍受的,我们应该学会相互去爱,而不需要用一层幻想的面纱把自己蒙蔽起来,说我们原本就没有把对方看得尽善尽美。

    我们知道自己的朋友是有缺点的,他们是同我们一样可以被人接受的。然而,在我们发现他们竟以同样的态度对待我们时,却觉得难以容忍。我们期望他们这么认为,我们同其他人不一样,我们是没有缺点的。在我们被迫承认自己有缺点时,就往往把这一点看得过于严重。没有人是完美无缺的,也不要因为自己不是十全十美的而感到不必要的烦恼。

    虐待狂的根源始终在于对自己优点的过分夸大。就虐待狂的问题可以提出了四条普遍的准则,如果这些准则的真实性得到充分认识,它们将是预防虐待狂的有效手段。

    第一条:要记住你的动机并不是始终如你想的那样绝对无私。

    第二条:切勿过高估计自己的优点;

    第三条:不要指望别人会同你一样对自己那么感兴趣。

    第四条:不要假想大多数人存心盯着你,专门想来迫害你。

    下面我就这四条依次稍加说明。

    对那些慈善家和行政官员来说,对自己的动机持怀疑态度是尤其必要的。这种人对世界或其某一部分应如何发展都自有一套设想,他们觉得要实现这一设想,将对人类或某一地区的人类赐予恩惠。然而,他们没有充分认识到,受到他们行动影响的那些人也有同样的权力保留他们对世界发展的观点。一个担任官职的人虽然很自信他的设想是正确的,任何别的相反的看法都是错误的,但是他的主观判断并不能证明他客观上是正确的。

    此外,他的信念很可能常常是一种烟幕,遮掩了他在考虑实际以他为中心的变革时所得到的快乐。除了对权力的爱以外,还有一种动机,就是满足虚荣心。那些代表品行高尚的理想主义者对那些选民的冷言冷语大感震惊,他们认为他不过是追求在其名字后面写上委员这一荣耀而已。在竞争结束,有时间静下来思考时,他会发现或许这些喜欢讥讽人的选民是对的。

    理想主义使简单的动机披上奇怪的伪装,因此某些讥诮讽刺的艺术并没有对我们这些热心公益的人造成什么妨碍。传统的道德观所灌输的利他主义是人性很难去做到的,那些以此美德为荣的人常常想象自己已经实现了这一难以企及的理想。那些高尚人物的绝大多数行为是有自尊动机的,这并不值得使人遗憾。因为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人类就不可能生存下去。

    一个人全部时间都用在如何使别人吃饱饭,而忘记了自己的饮食,那是要死亡的。当然,他的摄取食物可能仅仅为了使自己获得足够力量再次投入反对邪恶的斗争中去。但是,令人怀疑的是,怀着这种动机吃下去的食物能否得到充分消化,因为唾液的分泌由此而得不到足够的刺激。所以一个人在吃饭时,最好是出于对食物的喜好,而不是把花在吃饭上的时间只是当作受到为公众利益服务欲望的激励而已。

    在饮食方面适用的,也同样适用于其他方面。任何需要完成的事情,只有在某种热情的激励下才能做得好,而没有某种自尊的动机是很难产生热情的。从这种观点出发,我觉得在自尊动机里,应该包括同生物上与个人有联系的那些人相关的动机,诸如保护妻儿免受敌人攻击的行动。这种程度的利他主义是正常人性的一部分。但是,传统道德所灌输的利他主义却不属于此,而且实际上极少可能达到。

    因此,那些希望对自己的完美道德品行有高度评价的人应该使自己认识到,他们自以为已经达到的那种程度的无私,实际上极少可能真正达到。因此,这种对圣洁无私的努力追求同某种形式的自我欺骗结合起来以后,很容易导致虐待狂的形成。

    四条准则中的第二条,即不要过高估计自己的优点。从道德方面来说,我们前面的讨论已就此做了分析说明。但是除了道德品质以外,其他方面的优点也同样不应估计过高。

    那个剧本创作从未成功的剧作家,应该冷静下来考虑这一假设,即这些剧本都写得不好,他不应该认为这结论靠不住而拒绝承认。如果他认为这是符合事实的,那就应该像归纳哲学家那样,坦然地接受它。的确,历史上有过这种情况,即某人的功绩优点未得到承认。但是比较起世人公认的缺点来,前一种现象要远远少得多。如果某人是时代尚未承认的天才,那么,他不顾世人承认与否,坚持在自己的道路上走下去是很正确的。相反,如果他只是一个没有才能的、为虚荣心所驱使的人,他最好不要再坚持下去。如果一个人为创造未被承认的杰作而苦恼不安时,那是无法判断他究竟属于前者还是后者的。

    如果你属于前一类,那么你的坚持颇具英雄色彩;如果属于后者,就不免荒唐可笑了。另外有一种测试办法,在你认为自己是个天才,而你的朋友则对此表示怀疑时,不妨试一下,虽然它可能不完全有效,但确有相当的价值。

    方法是这样的:你是出于为表达某种思想和情感的强烈行动而创作,还是仅仅为赢得人们的欢呼鼓掌的欲望所激励?在真正的艺术家身上,希望得到人们喝彩欢呼的强烈愿望一般也存在,但那是占第二位的,艺术家首先希望的是创作出某一件艺术作品,希望这件作品能受到欢迎,但是即使这种欢迎没有出现,也并不会改变他的艺术风格。其次,那种把渴望得到欢迎作为首要动机的人,内心并没有表现出某种特别的艺术表现的强烈愿望,因此对他来说,去从事另一完全不同的工作也无所谓。

    无论你在生活中从事什么工作,如果你发现别人对你的能力的评价没有像自己评价的那么高,请不要太自信一定是他们错了。要是你这么认为,你很快会陷入这一联想中,以为有一种阴谋在阻止对自己成就的承认,这种想法往往成为生活不幸的源泉。认识到自己的优点并不像自己希望的那么了不起,一时间可能会使人更感痛苦,但是这种痛苦是有尽头的,过了这一点,幸福的生活就又成为可能了。

    我们的第三条准则是,不要对别人期望过高。以前,患病的母亲常常希望自己的女儿中至少有一个会彻底牺牲她自己来陪伴护理自己,甚至不顾女儿即将结婚。这一期望于人的利他主义是违背理性的,因为利他主义者的损失比利己主义者所得的要大得多。在和别人,即使是与自己最亲近的人的一切交往中,也应认识到他们是从自己的角度看待生活的,触及的是他们的自我,而不是从你的角度、从触及你的自我角度来看待生活。不应该期望任何人为了另一个人的生活而改变他的生活。

    有时可能有这种情况,我们有强烈的感情,甚至认为做出巨大的牺牲也是值得的。但是如果这种牺牲不值得,那就不应去做,因为没有人会为此而受到责备。人们对别人的行为的抱怨,不过是对这个人自我的过分膨胀和贪得无厌做出的合理反应而已。

    我们提到的第四条准则是:要认识到,比起你自己来,人家考虑你的时间总要少一些。神经错乱的虐待狂的牺牲者想象,各种各样的人,日日夜夜、无时无刻不在企图去捉弄那些神经不健全的人,但事实上,他们都是有自己的职业和爱好的。同样,神经较为健全的虐待狂的牺牲者则以为一切行动都同自己有关,这种情况实际上并不存在。当然,这种想法满足了他的虚荣心。如果他确实是伟人,这或许是真的。

    有好多年,英国政府的行动主要是为了遏制拿破仑。但是一个小人物以为人们一直在关注他,那他就变得有点儿精神错乱了。比方说,你在一次宴会上做演说,报纸上登出了其他几位演说者的照片,可是并没有你的照片,这该怎么解释?显然并不是其他演说者显得比你更重要,一定是报纸的编辑得到了指令,有意将你略去。为什么他们竟然发出这种指令?显然他们惧怕你,是因为你的地位更显赫。如此这般一想,你的照片漏登这件事倒不是一种轻视怠慢,而成了隐隐恭维。

    但是这类自我欺骗是不可能导致真正的幸福的。在你的心底里,你会明白实际情况正好相反,而为了尽可能掩盖这一切,你还会做出越来越多的离奇假设来。到后来,企图相信这一切的紧张情绪变得极其强烈,而且由于这些假设里包括这种信念,即你成了被普遍敌视的对象。它们只会起到防卫自尊心的作用,因为它们使你产生非常痛苦的情感,使你感到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以自我欺骗为基础的满足是不牢固的,无论事实多么令人不快,最好还是坚决地、勇敢地正视它、逐渐适应它,在这基础上再着手建立自己的生活。

    八、以善作恶

    一百多年前,有一位哲学家,名叫杰里米·边沁,一般人都认为他是一个很坏的人。记得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时我还是个孩子。从尊敬的美国天主教宣教士悉尼·史密的一篇文章中我知道,边沁认为人们应该用他们死去的祖母来做汤吃。这种做法无论从烹饪的观点还是从道德的观点来看当然都是不可取的,因此我对边沁没有好感。但经过很长时间之后,我发现边沁的这种说法纯粹是一句轻率的谎言,那是有身份的人为维护道德而存心说的。同时我还发现,真正击中边沁要害的罪名是:他把“好人”定义为就是做好事的人。对于这个定义,公正的读者不难看出,它会破坏一切真正的道德。康德的观点比这要高明得多,他的定义是:凡出于对受益者的爱而产生的仁慈行为不是道德的行为,只有由道德法则支配的行为才是道德的行为。显然,道德法则同样也会引起不仁慈的行为的,我们知道,德行的实践应是他自身的酬谢。由此似乎可以得出结论:对施行道德行为的人容忍,就是对他自身的惩罚,因此,康德是一个比边沁更伟大的道德学家,并受到所有自诩是为了道德本身而爱道德的人的拥护。

    边沁的确实践了自己关于好人的定义:他做了很多好事。19世纪当中的40年代是英国迅速发展的时期,无论在物质上还是精神上和道德上都是如此。这个时期出现了改革运动,它使英国国会成为中产阶级的代表,而不像以前那样是贵族的代表。这个运动是英国走向民主政治最艰难的一步,紧跟着其他重要的改革,例如在牙买加废除奴隶制等也都迅速地得到发展。这个时期对小偷小摸的惩罚是绞死,然而不久,死罪只限于那些犯谋杀和严重叛逆罪的人了。曾使食物昂贵,以致使人民严重贫困的有关英国国内外谷类贸易法,在1846年被废除了。1870年实行了强迫教育制。现在人们普遍诋毁维多利亚的时代,然而,我倒希望今天能有那时记录下来的一半好处也就行了。这几十年中英国取得的进步很大一部分应归功于边沁的影响。我们可以毫无疑问地说,在20世纪后半期,生活在英国的人如果不是生活在英国,那会更幸福。边沁关于好人的定义是十分浅薄的,然后他就以此作为自己进行活动的准则。今天,在开明的时代里,我们都能看出这种观点多么荒谬,但它却可以促使我们重新检查一下否定像边沁这样低贱的功利主义的理由。

    我们全都明白,平时我们所说的“好人”是什么含义。理想的好人是不喝酒、不吸烟、不说秽话,在同男人见面谈话时如同和妇女谈话一样,定期去教堂做礼拜,对一切问题持公正态度的。好人对犯罪具有正常的厌恶,并且知道申斥罪恶是我们的艰难义务。好人对错误的思想更为厌恶,并且认为当权者的本分是保护民众,好人对本身的职业是勤勉的,在职业本分之外,他还花费很多时间做好事:他可能去鼓励爱国热情和军事训练;他可能去促进无产阶级劳动者和他们子女的勤劳、节俭和德行,并告诉他们说,在这些方面疏忽会受到应有的惩罚;他可能去做一个大学的评议员,阻止聘任有危险思想的教授这种决断失当的事情。当然除了这些之外,最要紧的是,他的“道德”必须是无可非议的。

    人们可能会提出疑问,上述所说的“好人”,一般说来,是否比“坏人”会做出更多的好事。所谓“坏人”,我指的是恰好同我们上面描述的好人相对的人。因此,所谓坏人就是指爱喝酒、爱吸烟的人;是指当有人踩了他的脚趾他就破口大骂的人,他所说的话我们并不都能说出口;他常常把晴朗的星期天花费在郊游上,而不去做礼拜;他的意见有些也是有危险性的;例如他也许会这样想,如果你希望和平,你就应该去从事和平的准备,而不是战争的准备;对于错误的行为,他采取一种科学的态度,他认为说教和监禁不能治疗犯罪,就如同不能修补一条坏轮胎一样;对于错误的思想,他更是任性,他认为所谓“错误的思想”就是思想本身,而所谓“正确的思想”就像鹦鹉学舌;他在工作时间之外所从事的活动可能只是享乐,甚至更坏,是对可以防止的作恶激起不满,这种作恶本来是不妨碍有权人的安乐的,所以他们不加阻止;还有一点也是可能的,那就是在“道德”问题上,他不能像一个真正有道德的人那样细心地掩饰他的过失,他为自己辩护靠的是固执的争论,即诚实的人比假装好人的样子要更好。凡具有上述各方面中任何一种或几种情况的人,就会被平常有身份的公民看作是不好的,而且不允许这样的人去担任任何有权力的职位,像法官、行政长官或学校里的教师。因为这样的职位只能由“好人”担任。

    上述种种情形多少带有点现代化。它存在于英国是在克伦威尔时代清教徒当政之时,后来又随着清教徒转到了美国。直到法国大革命时,它在英国重新得势,因为它被人们看作是反对法国大革命时雅各宾主义(即我们现在所说的激进主义)的最好工具。华兹华斯的一生就说明了这种变迁。在年轻时,他同情法国大革命,并到法国去写下了许多好诗,还养了一个私生女儿,此时他是一个“坏人”。后来他变成“好人”,遗弃了他的女儿,采取了正确的原则,写下了坏诗。19世纪初期最有影响的英国诗人和思想家柯勒律治经历了同样的变迁:当他是一个坏诗人时,他写了“忽必烈汗”;当他写神学时,他已变成好诗人了。

    很难想到当一个诗人写好诗时,他就是好人的例子。但丁由于颠覆性的宣传而被放逐;莎士比亚由于写了十四行诗,美国移民局官员不允许他在纽约登陆。作为“好人”的根本一条是要拥护政府,所以,英国诗人密尔顿在克伦威尔统治时期是好人,而在这前后则是坏人;但正是在这前后他写诗的。事实上,他的诗大多是在他惊险地逃脱被看作是一个激进派而判处绞刑之后写的。英国玄学派诗人散文作家多恩,也是在成为圣保罗学院院长之后而成为有德行的人,但他的诗都是在这之前写的,而且正由于这些诗,他的任命引起人们的非议。英国诗人、批评家写有许多歌颂自由的诗篇的斯温伯恩,年轻时是坏人,当时他写了“日出之前歌”赞颂那些为自由而斗争的人,在他年老时,他成为一个有德行的人,写下了疯狂攻击有荷兰血统的南非波尔人为反对别人侵略、维护自己自由的诗。上述例子足以说明,现在流行的德行标准同好诗的产生是对立的。

    就其他方面来看,这种情况也是如此。我们都知道伽利略和达尔文是上面所说的坏人;斯宾诺莎直到死后100年,一直被看作是可怕的坏人;笛卡尔由于唯恐受迫害而逃往国外。文艺复兴时几乎所有的艺术家都是坏人。至于对较低贱的人来说,可以说凡反对可阻止死亡的人必然是坏人。我住在伦敦的一角,那里有的人很富有,有的人却很穷。那里的婴儿死亡率非常高,而富人靠着贿赂和恐吓控制着地方政权。他们使用权力削减用于婴儿保健和居民健康的经费,并用不足标准的费用聘请一个医生,条件是让他只把一半时间用于工作。在那里谁也得不到这些重要地方长官的尊敬,除非他承认富人的精美午餐比穷人孩子的生命更重要。类似这种情况,就我所知道的,在世界各地都一样。这就说明了我们可以简化关于所谓好人的条件:一个好人就是拥护掌握权力的人,他的意见和活动都是为了取悦于他们的。

    一个典型的善人是乔治三世。英国政治家当皮特请他去解放天主教徒时他不答应,理由是这样做将违背加冕礼时许下的誓言。他理所当然地回绝了有关解放天主教徒是做好事这种理由的迷惑。然而对他来说问题不在于是否做了好事,而在理论上这是否“正确”。他对政治的干预主要是对唤起美洲独立要求的旧制度负责任。但他的干预常常是为最高尚的动机所驱使。同样的情况也可以德国皇帝威廉二世为例。他是一个宗教观念很深的人,直到他下台之前,他还真挚地相信上帝站在他一边,而且据我所知他完全摆脱了个人的恶行。然而,就他所加害于人类的灾难来说,在今天也没有人能超过他。

    在政治家中,好人有他们的用处,这主要就是制造烟幕,以便使别人能在其背后进行他们的活动,而不致让人怀疑。好人是绝不会怀疑他的朋友搞背后活动的:这正是好人之所以好的一面。好人也绝不会被别人怀疑利用他的好名声去掩护坏人的:这正是好人有用的一面。很清楚,这两种特点结合起来会使好人特别受欢迎。无论在哪里,只要有心胸狭隘的民众反对把公共财产转到有资格的富人手中,就需要好人。我曾听说距今不远有一个美国总统是一个好人,他就被人利用去达到这个目的。在英国,怀特卡·莱特在享有很高名声时,被一些无可指责的贵族包围,他的品德使他们不能了解他的打算,或者他也不知道他们并不了解他的打算。

    好人的另一个用处,便是能用诽谤中伤把任何不受欢迎的人赶出政治舞台。99%的人是违背这种道德律的,但一般说来这件事不会公布于众。当99个人中有一个人这样做时,那100个人中唯一真正无罪的人会表现出真正的恐怖,而其他98个人将被迫跟着这样,以免被怀疑。因此,当任何一个令人讨厌的人冒险投身于政治之中,那些仍保留旧信念的人,只需要跟踪此人的私人活动,直到发现一些问题,如果把这种问题公布出来,那就将毁灭此人的政治生涯。这之后他们面前有三条路:第一是公布这些事实,使他在群众的谩骂声中渐渐消失;第二是用揭发出来的事实诽谤他,迫使他退回到私生活中去;第三是用勒诈的手段为他们自身求得一份满意的收入。这三条中前两条是保护社会的,而第三条是保护那些保护社会的人。因此,这三条都是可称赞的,而且只有在有好人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成立。

    让我们研究一下像性病这类的问题。大家知道,这种病几乎全都可以靠适当的预防来防止,但是由于好人的活动,有关这方面的知识尽量减少了传播,而且在应用其预防措施时又被设置了种种障碍。因此,罪恶仍受到其“固有的”惩罚,儿童仍由于其父亲的罪恶而被人们嘲笑,这同《圣经》的信条正好一致。如果情况不是这样,那将是多么可怕!因为,如果罪恶不被惩罚,那就可能会有人堕落到胡说世上不再有罪恶的地步;而如果惩罚不会降落在无罪的人身上,那就看不出它是如此可怕的了。所以,我们应该感谢那些好人,他们使得自然所规定的那些因果报应的严厉法则,在今天无知的时代里仍然起作用,尽管同科学家轻率获得的不虔诚的知识不一致。所有思想正确的人都知道,一种坏的行为就是坏的,完全不必考虑这种行为是否会使做出这种行为的人受苦。但是,由于人们并不是全都能够受纯粹的道德律所指引,所以为了获得美德,认为痛苦是由罪恶引起的这种说法就很值得称赞。一定不能让人们知道逃避因犯罪行为而引起的惩罚方式,而这些惩罚方式在前科学时代那是被认为必须拿来惩罚犯罪行为的。当我想起没有一批好人如此仁慈地替我们做这种防止危险知识的灌输的事情,我们大家都能知道多少有关保持身体上和精神上的健康的知识时,我真为之不寒而栗。

    好人有用的另一种途径,是使自己被杀害。德国得以侵占中国山东省的利益,就是由于碰到两个传教士在那里被人杀害了这种好运气。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奥国皇储在南斯拉夫的萨拉热窝被杀的情况也是如此,我相信,这位大公是一个好人。我们应该如何感激他啊!如果他不是如此,我们就不可能有第一次世界大战,世界也就不能由于有了民主而感到安全,军国主义也就不能被推翻,我们也就不能像现在这样在西班牙、意大利、匈牙利、保加利亚、俄国享有军事专制制度。

    说得严重点,今天被社会上普遍承认的“善”的标准,不是那种使这个世界成为幸福之地的标准。原因很复杂,其中首要的就是因袭传统,其次就是社会上统治阶级不公平的权力。原始道德似乎出自于戒律观念。这就是说,就其起源来看,它完全是迷信的,而且是根据用魔术手段制造出一些灾害作为虚构的理由,禁止人们去做某种完全无害的行为。按照这种方式,后来就产生出种种禁令,直到人们忘却了得出这些禁令的虚构理由,这类禁令也就一直在人们的感情中保持着权威。今天有很大一部分道德仍是属于这一类的:某种行为使人产生恐怖情绪,完全不管这些行为是否产生坏的影响。人们曾经认为,被谋杀者的血力求报仇,而且可能不仅施于犯罪的人,也施于对这个犯罪的人表示仁慈的任何人。关于谋杀禁条的迷信性质可由下列事实看出,即血的罪恶可以用一种仪式祭礼来洗涤,这在最初就是使谋杀者化装起来,使被杀者的鬼魂不认识他。至少英国人类学家、民俗学家弗雷泽爵士的理论就是如此。当我们把今天忏悔说成是洗去旧恶时,我们就是应用一种暗喻。这种暗喻来自很久以前,人们实际上使用冲洗的方法来洗去血的污染。像“犯罪”和“罪恶”这些概念有一种感情上的背景,这就是同远古时这种根源有着紧密联系。

    今天流行的伦理学是一种迷信和理性主义的奇怪混合。谋杀是一种古代罪名,因为我们是通过时代久远的一种恐怖的迷雾来看待它的。伪造签字是一种现代罪名,因此我们是合乎理性地看待它的。我们惩罚伪造签字的人,但我们并不把他看作是谋杀者之外的奇怪的人。不管我们在理论上可能持何种观点,但在社会实践上,我们仍然认为,德行在于不去做什么,而不是去做什么。凡是不去做标上“罪恶”记号的行动的人就是好人,即使他永远也不去做任何有益于增进别人幸福的事。当然,这还不是新约福音书中教诲的态度:“爱你的邻人就像爱你自己一样”这样一条积极的训诫。但是,在一切信奉基督教的社会中,遵从这条训诫的人受着虐待,他们至少在受穷,常常受监禁,有时不免一死。这个世界充满着不公正,而那些靠不公正而得到好处的人却处在掌管赏罚的地位。对那些为社会不平等发明出巧妙论证的人,他们给以奖赏;对那些试图纠正这种不平等的人,他们给以惩罚。我不知道在世界上哪个国家中,纯真地爱他邻人的人能始终不受污辱。

    那些为传统道德辩护的人,有时也承认它并不完善,但他们认为对传统道德的任何批评都会使它全部崩溃。其实如果这种批评是建立在某种积极的、建设性的基础上,这种情况是不会发生的;但如果这种批评是以一时的高兴为目的,那就不一样了。让我们回过头来再说说边沁,他主张道德的基础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一个按照这条原则行动的人,要比那种仅仅服从因袭训诫的人生活得更艰苦。他必然会使自己成为为被压迫者而奋斗的人并因此而招致大人物的敌视。他将会把有权力的人想要掩盖的事实揭发出来,他将会抗拒把同情和需要它的人们分隔开来的种种骗人的计谋。这样一种生活方式不会导致纯真道德的瓦解。官方的道德常常是压制的和否定的:它只会说“你不行”,而不去研究一下不为法律禁止的活动的效果。所有伟大的神秘主义者和宗教大师对这种道德都进行过抗议,但都没有结果。他们的信徒不愿听他们最明白的声明。因此,从他们的方法中不能产生改良。

    我认为希望更多的还是来自理性和科学的进步。现在人们已逐渐认识到,在仇恨和不公平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世界,绝不会是一个最适合产生幸福的世界。上次世界大战已经把这个教训告诉了少数人,如果结果不分胜负,那它就会把这个教训告诉更多的人。我们需要的是建立在热爱生活、为成长而高兴和为肯定的成就而高兴的基础上的道德,而不需建立在压制和禁止基础上的道德。一个人,如果当别人幸福时,他是幸福的、胸襟宽阔的、慷慨的和高兴的,那么他就是“好人”,而且别人一些小过失就会被他看作无足轻重的。但是,对于那种靠残酷和剥削手段而发财的人,我们将以看待一个“不道德的”人的眼光去看待他,即使他经常去做礼拜或把财产用于公众事业。为了做到这一点,只需要对群众灌输一种对伦理问题的合理态度。在今天,理性的力量已被认为是很小的,但我依然自认为是一个死不改悔的理性主义者。理性也许是一种微小的力量,但它是永恒的,而且总是朝着一个方向。而非理性的力量则毁灭于相互无益的争斗之中。因此,非理性的每一次喧闹其结果都是增强理性的朋友的力量,并重新表明只有他们才是人类真正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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